调研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推动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江苏正在建设“数实融合强省”,为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加快数字经济强省建设,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提出强化数字科技创新引领、提升数字产业发展能级、促进产业数字化深度融合、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加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等要求。
据调研了解,近年来,上海、福建、贵州、陕西、甘肃、云南等省市相继组建省级大数据集团,主要承担引领省级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重任,在推动地方数字经济取得先发优势上起到了关键作用。调研中发现,江西、河南、广西、湖北、广东、湖南、安徽等省也有以大数据(数据、数字)命名的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
问题分析:
1.当前,江苏数字经济不断发展,数字化程度不断提升,数据量呈现指数级增长,大数据产业的市场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和多元化的趋势。省级层面目前没有具有核心功能的省属数据集团,缺乏数字经济领域的国有重要市场主体,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方面发展缺乏有力抓手。
2.省(直辖市)级大数据集团有央企股东或民营企业股东的,可能会带来较高的沟通决策成本,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方面作用有限。如广东、湖南由央企中国电子控股,安徽则由民企科大讯飞作为大股东,在承接地方数字产业发展规划、承接政策支持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其发展思路主要以控股股东(大股东)为主导,在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要求方面存在一定机制障碍,功能作用发挥受限。
3.江苏省属企业中有与数字经济关联度较大的存量资源:
一方面,省联合征信公司的业务与省大数据集团高度契合,组织架构完整,人才队伍基础好,且数字政府建设、数字产业化起步早、有经验;
另一方面,江苏交控、省国信集团、省农垦集团、苏豪控股集团、省高投集团等省属企业具有海量行业数据运营资源。这些资源具有快速整合的可操作性,但实际上未实施整合,资源分散形不成合力。亟需组建省级大数据集团,整合省属企业存量资源,在行业数据的开发运用上形成协同效应、实现相互赋能。
具体建议:
1.组建江苏省大数据集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落实“走在前,做示范”重大要求的应有之义,是发挥国有企业安全支撑作用的有效途径。建议加快推动组建省大数据集团,明确核心功能和主责主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建议省大数据集团为纳入省国资委监管的一级省属国有企业,由省财政和省属企业共同出资设立,聚焦数据开发运营,坚持需求导向,归集、治理、应用相关数据,开发数据要素商业价值,实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发展路径。
3.建议整合省属企业存量资源,发挥省属企业在大数据领域的队伍优势、能力优势、业务优势,组建省大数据集团,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大数据全产业链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