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推进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是新时期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在实现税收现代化的进程中,客观分析我国推进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面临的形势,建立完善我国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体制机制,对实现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各地税务主管机关对购买涉税专业服务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上海社保局对社保工资专项审计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全国较早开展的政府采购涉税专业服务;重庆市地税局积极开展了购买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审核服务;北京市丰台区国税局向国嘉亚太(北京)税务师事务所购买涉税服务,利用该所提供的评估服务结果发现企业少缴的税款过亿元;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税局与税务师事务所合作,提供免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并依据鉴证结果,查补违法企业税款及滞纳金1300多万元;海南省税务局面向税务师事务所购买涉税专业服务,委托其对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安徽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地税发〔2014〕11号),对该省各级地税机关购买涉税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并在省税务局机关率先试行。
问题分析:
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有利于解决纳税人不断增多与有效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执法水平,降低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有利于提高征管效能,降低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开展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符合我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形势,对政府、纳税人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三方都有利,亟待推广实施。
具体建议:
一是积极推进试点。推广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是政府提高税务治理能力的实践,是专业服务提供方式的转变,实质是“花钱问效果”的具体体现。建议在全省选择部分市县开展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试点工作,提高专业服务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治税行政成本,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
二是出台实施意见。在试点基础上,出台我省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涉税专业服务的采购范围,形成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目录,明确哪些可以买,哪些不能买。依据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税收征管实际的需要,科学设立涉税专业服务项目。围绕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的重点环节,细化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使购买主体真正有章可循,夯实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的制度基础。
三是加强监督管控。要加强行业监管,明确专业评估机构、公示和公告媒体和服务项目评价机构,进一步健全服务购买的内控机制,确保实现购买服务过程的公开、透明。同时,要广开言路,认真听取各涉税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和纳税人对购买项目的论证、评估意见和有关的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