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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3 关于我省优化出台“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提案
日期:2024-01-22 提案者:任栋

调研情况:

化工产业是我省重要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已形成从炼油、乙烯生产到基础化学原料、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制造等多门类产业体系,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由于我省尚未出台“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所有化工行业项目都要纳入“两高”项目管理,部分化工细分领域项目落地存在困难。

问题分析:

一是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尚未出台。目前,广东、河北、河南、陕西、山东等省份均出台了省级“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江苏省发改委牵头起草了《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22年、2023年征求了两轮修改意见,但至今仍未出台。目前,我省“两高”项目管理仍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31号)执行,石化、焦化、煤化工、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煤电等行业项目均为“两高”项目,导致上述行业项目落地时,能耗指标只能从存量企业挖潜,不能使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影响部分优质项目落地。

二是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仍有优化空间。相较于广东、山东等化工大省,我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2023年版),仍有优化空间。我省将化工行业(C26)12个小类纳入“两高”项目管理。广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中,化工行业(C26)11个小类的25个产品(工序)纳入“两高”项目管理。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中,化工行业(C26)只有5个小类的8个产品纳入“两高”项目管理,并具体到核心装置情况。总的来看,与山东、广东相比,我省“两高”项目目录范围较大,没有具体到产品或工序,管理范围不够精准,目录出台后,将不利于发挥我省化工产业竞争优势,对我省化工产业链安全稳定带来一定影响。

具体建议:

一是建议我省主导产业关键环节不纳入“两高”项目管理。在全国化工产业加速转型的背景下,转型升级、优化布局、奔向“高端”,已成为我省化工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为保障全省化工园区化工产业链安全,建议对化工产业链关键环节、重要领域不纳入“两高”项目管理。例如,行业代码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等,在航空航天、汽车、电子、建材、包装、医疗等各个领域广泛应用,是各地重点招引的优质类项目,建议不纳入“两高”项目范围。

二是建议尽快出台全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建议省相关部门对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进一步论证完善,争取尽快出台实施,推动一批优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同时,建议参照广东、山东等地,适当缩减纳入“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中行业小类范围,并将“两高”目录细化到具体产品和工艺,推动实现“两高”项目管理更高效、更精准。

三是建议对“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进行动态调整。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的进步,部分“两高”项目的能耗和排放也在不断降低,而一些新兴产业和项目又出现了较大的能耗和排放。因此,建议加强数据监测和分析,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对我省“两高”项目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