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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关于汇聚用好“新乡贤”,助力建设新农村的提案
日期:2024-01-22 提案者:民盟江苏省委会

调研情况:

在中国广大农村,乡贤是维持乡土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力量,是引领乡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中央9部委联合发文《“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支持城市乡贤回归农村定居,这是国家在促进农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方面的持续举措。

问题分析:

我省高度重视乡贤工作,三届江苏发展大会为海内外乡贤提供了回归家乡、造福桑梓的最好平台。下沉到乡村基层一线来看,乡村振兴更加需要乡贤人才的合力支持和源源活力

具体建议:

为此,建议我省打造乡贤工作系统工程,吸引更多像赵亚夫一样的老专家、老干部回归故里,引导更多在外乡贤反哺家乡,凝心聚力为群众致富传道授业,为基层治理献计出力,为乡风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一、打造推动乡贤回归的系统工程

一是建议由组织、统战、人社等部门牵头开展“乡贤归巢”系统工程,组建县、乡、村三级乡贤协会或商会等社会组织,畅通三级联动的乡贤返乡创业联络机制,在镇级层面形成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的乡贤工作制度。二是吸引有情怀、有担当,想干事、能干事的老领导、老专家、企业家、华人华侨等乡贤回归家乡,按照专业领域、工作职业、社会资源等情况,建立动态更新的乡贤人才数据库。围绕乡村产业发展、社区治理、环境保护、乡风建设等方面,打造多个乡贤干事创业政策库和项目库,为乡贤意愿及地方需求提供精准化对接服务。三是注重发挥老领导、老专家作用,从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中选派一批有意愿去基层干事创业的人员到村任职,聘请他们担任名誉村长、大学生村官导师或乡村振兴指导员等,用其学识专长、治理经验和社会资源为建设文明和谐新农村服务。

二、健全乡贤干事创业的配套保障

一是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为抓手,突破性完善实施细则,对退休、卸任干部下乡领办创办企业,要与其他兼职兼薪和经商办企业区别开来,开通他们参与乡村振兴的“绿色通道”,为领导干部返乡带领村民共同致富,提供长期干、安心干的“定心丸”。二是建立一套完整的服务、管理、保障长效机制,通过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偿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等方式,推动解决乡贤返乡的居住用地问题,同时在金融支持、税收减免、搭建平台等方面按现行政策公开透明地给予乡贤干事创业优先扶持。三是明确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定位、功能及与村“两委”的关系,探索乡贤治理的运作方式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边界,突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健全议事决策机制,从制度层面为勇于担当干事的乡贤担责撑腰。

三、形成在外乡贤共同参与的合力

一是对于关心家乡建设发展、暂时无法落叶归根的在外乡贤,进一步做好乡情传递和感情维系,鼓励引导在外乡贤作为家乡的“招商员”和宣传员,为家乡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牵线搭桥,为乡村振兴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二是通过开展“乡贤+”系列活动,为在外乡贤服务家乡提供更多平台和机会,如“乡贤+公益”鼓励乡贤关注家乡民生公益事业的发展,慷慨解囊支持家乡修桥修路,助力基础设施建设;“乡贤+教育”凝聚乡贤力量扶贫济困、捐资助学,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等。三是选树乡贤模范典型,全面展示乡贤风采,进一步提炼乡贤文化,通过举办“乡贤讲坛”“乡贤故事”“讲乡贤、学乡贤”等活动,用乡贤的嘉言善行去感染人,引导广大群众学有样、行有范,自觉向贤良看齐,践行文明生活方式,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形成积极健康的乡风、村风、民风、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