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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4 关于构建全民反诈新体系 打好打赢反诈“战争” 的提案
日期:2024-01-22 提案者:李健

调研情况:

随着电信通讯和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普及,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电商物流客服、冒充公检法、虚假征信等10种常见诈骗类型发案占比近80%,其中刷单返利类诈骗发案率最高,占发案的三分之一左右,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造成损失的金额最大,占造成损失金额的三分之一左右。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2023年,我省每周的警情数量多数都维持数千起以上。

另外,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境外活动的电信诈骗分子崭露头角。他们通过跨国网络进行犯罪活动,使得打击变得更加复杂。这些电信诈骗分子往往选择在法律较为宽松或执法不力的国家展开犯罪活动,然后迅速“回流”到自己的国家,逃避法律制裁。常见的转移资金途径主要包括地下钱庄、跑分团伙以及虚拟币交易等。

问题分析:

一是诈骗集团日趋垄断化。当前,零散、点状式的独立诈骗团伙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为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团。这些超大犯罪集团多在境外,通过控制、管理独立诈骗团伙,形成庞大而稳定的诈骗犯罪网络。

二是诈骗犯罪衍生升级。由于诈骗集团日趋垄断化,导致集团犯罪行为汇集交织。在过去单独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础上,衍生升级为人口贩卖、绑架、非法拘禁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影响极为恶劣。

三是诈骗模式多元复合。根据办案统计,目前诈骗模式包括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购物服务、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虚假征信诈骗等,其中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占到一半以上。同时,犯罪分子将不同的诈骗模式相结合,步步渗透、层层攻破,使诈骗更具欺骗性和迷惑性。如“杀猪盘+虚假投资”就是一种典型诈骗模式,犯罪分子先以情感交友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将其拉入虚假投资群,与其他犯罪分子一起合力骗取钱款。又如“赌诈结合型”诈骗模式也较为常见,犯罪分子往往在境外架设虚假的赌博网站,以充值赌资为名骗取被害人钱款。

四是小额诈骗时有发生且迷惑性强。为降低被害人的警惕心理,诈骗分子常采取小额多次的方式实施诈骗。在这类诈骗犯罪中,被害人的损失金额通常仅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之间,对于这些损失,被害人警惕性不高,维权意识不强,加大了案件打击和侦破难度。

主要态势:

1.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量同比呈明显上升趋势。随着打击治理特别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2023年常州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两千余人,同比上升近40%。随着近期政法机关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开展重点打击,大批在境外从事诈骗活动的人员集中被抓捕回国,今后一段时期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将呈持续上升态势。

2.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量仍高位运行。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于出租、出售银行卡的行为设置了前置行政处罚,实践中对于行为人系初犯且犯罪情节轻微的,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反向移送给行政执法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另一方面,随着打击和风控力度加大,单纯出租、出售银行卡的情形逐渐减少,转而代之的是要求在“卖卡”同时提供“刷脸”转账验证等帮助,这类行为往往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构成。

3.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数量激增,已成为仅次于帮信罪的第二大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犯罪。一方面为规避刑事侦查和银行风控,“卖卡+刷脸验证”的行为逐步成为主流,原先以帮信罪打击的行为有一部分认定为掩隐罪;另一方面,办案机关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同步加强追赃挽损,对于资产转移查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4.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数量快速上涨,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多发罪名。当前,随着境内打击力度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大量向境外转移,且有组织地招募、吸收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的方式赴境外参与实施犯罪。

具体建议:

一是依法从严惩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以及由此衍生的拐卖人口、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对于从境外陆续抓获的犯罪分子,逐案跟踪,该捕则捕、当诉则诉,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加大资金追缴力度。结合办案加大劝返力度,努力堵住涉诈人员向境外流动的通道。

二是依法从严惩治境内协同犯罪人员。围绕人员流,加大对边境地区管控力度,加强对非法偷越国(边)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围绕资金流,坚持“一案双查”,同步加强对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等为诈骗犯罪进行“洗钱”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打击职业化、公司化、跨境化的地下钱庄,重点打击为“洗钱”团伙收购、运输、组织他人出售银行卡的团伙,有力挤压后端“洗钱”犯罪空间。围绕信息流,深挖案件线索,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尤其是非法获取人脸、声纹等敏感信息、利用AI等前沿技术伪造人脸、声纹以及获取其他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

三是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网络司法保护。对于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依法予以严惩。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对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同步开展精准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深入开展“反诈进校园”活动,通过公开听证、法治宣讲等形式,加强以案释法,会同学校共同筑牢反诈校园防线。

四是加强涉诈大数据监督模型的研发运用,及时发现电信、金融、互联网等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综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堵塞运行漏洞风险,强化内部合规建设,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常州市公安局会同移动公司优化升级“涉诈拦截系统”,累计建模1.3万余个,日均处置拦截10万余次;协调移动、电信、联通公司,为全市手机用户上线“国际及港澳台短信来电关停功能”,市民可通过“天翼防骚扰”“智慧沃服务”“中国移动高频骚扰电话防护”等微信小程序实现一键关停,全力确保我市群众“诈骗软件下载不了、诈骗网站登录不了、诈骗信息接收不到”。

五是宣传形式多样化,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更新、花样不断增多的实际,及时汇总新型典型案例,通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微信朋友圈等网上多渠道,发布反诈宣传小视频、反诈小常识,营造全民“反诈”的氛围,最大限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度,进一步强化全民防诈和反诈意识。各派出所主动将防诈骗宣传结合到入户走访、巡逻盘查、窗口接待等日常警务工作中,节约警力资源、避免重复劳动的同时,确保宣传触角延伸到各领域、渗透到各层次,同时充分调动各领域、各行业参与宣传的积极性,横向覆盖学校、企业、银行等重点单位、强化网格化宣传格局,强化反诈宣传实效。

六是增加奖惩制度,及时查漏补缺。将反诈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责任部门、落实到具体岗位、细化到具体人员。每日将反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发至各所队进行通报,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所队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