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指出,“要充分发挥江苏独特的通江达海优势,优江拓海、奋楫江海、向海图强,全力构建江海联动、陆海统筹的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探索海上“能源岛”和海洋渔业结合,开展海上风光氢储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集散枢纽建设,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技术成熟且具备商业化开发的可再生能源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我省位于东部沿海地区,是国家确定的海上风电基地之一,目前已建成海上风电项目装机规模 1183万千瓦,全国排名第一。
问题分析:
开展海上风光氢储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集散枢纽建设,集发电、制氢、储能、渔业养殖等大规模集成耦合应用综合利用示范,确保电网稳定、高效、绿色运行,对我省清洁能源产业、海洋生态经济产业发展和助推地方经济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我省的连云港、南通、盐城三个沿海城市各有特点,尤其是连云港市近年来在海上风光氢储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集散枢纽建设上做了积极的准备和探索,有一定优势和基础条件。
具体建议:
一是充分利用海上风能发电设施。建议在海上风电场附近建设以海上升压站为载体的综合能源集散枢纽,为大规模海上可再生能源耦合应用奠定基础,通过风能发电设施的建设,为综合能源集散枢纽提供稳定的、可再生的能源供应,可以显著提高新能源场站发电效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性。通过科学规划、合理搭配生物品种,充分利用海上风电桩基基础,将海上风电与水产养殖相结合,确保海上风电既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和渔业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双赢效果,形成空中(风电)、海中(分层养殖)、海底(底播)的海洋资源立体化开发模式。
二是搭建氢能生产与存储设施。建议在海上风电场附近和枢纽站上建设氢能生产与储存设施,实施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安全储存。通过风能发电产生的过剩能量转化为氢能进行储存,试点开发利用海上风光资源发电制氢,为后期开展深远海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制氢,并建立海上输氢、输甲醇等贸易体系提供有效示范与经验积累。立足连云港市特种船舶制造基础,探索发展以氢燃料电池或绿色甲醇作为动力的船舶制造;在港口拖轮、特种船只、内河运输等领域积极试点氢燃料电池及甲醇燃料绿色船舶,研究配套建设绿氢和绿色甲醇加注基础设施,积极为停靠船舶提供加注服务。
三是发展可持续的多能互补渔业。建议在综合能源集散枢纽周边海域,鼓励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多能互补渔业。通过不同的养殖物种之间的互补关系,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促进水下生态系统的平衡,并减少对野生渔业的压力。同时,制定推广科学的渔业养殖管理措施,确保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能源与渔业资源共享机制,促进不同行业之间的合作与资源共享。探索将无法消纳的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发电剩余电量供给氢能生产和储存设施,同时将氢能供应给渔业设施,以满足渔业设施的能源需求。以此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多能互补发展。
四是强化引导政策与资金支持。建议加大综合能源集散枢纽相关研究力度,结合未来产业发展要求提前布局,为后续政策制定和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向上衔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全力争取综合能源集散枢纽试点,同时加大省级扶持力度,在海域使用、环境评价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努力将打造综合能源集散枢纽的试点城市。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综合能源集散枢纽的认识和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