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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关于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保障粮食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提案
日期:2024-01-23 提案者:李靖华

调研情况:

2023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强调,“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近年来,江苏省不断强化政策扶持,提高粮食主产区综合生产能力,探索出锡连、宁淮、苏宿等产销区对口合作模式,以占全国3.2%的耕地,生产出全国5.5%的粮食,为更高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江苏力量。但是,当前存在种粮利润空间压缩,粮农收益难以保障,苏南苏北经济发展失衡,横向利益补偿缺位等问题,影响粮食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因此,亟需健全江苏省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问题分析:

一、健全江苏省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面临的问题

(一)种粮利润空间压缩,粮农收益难以保障。粮食生产成本的刚性增长压缩了种粮农民的利润空间。以粳稻为例,据《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整理计算,2005年至2022年,江苏省粳稻亩均成本从596元增至1522.62元,累计增长1.55倍;亩均产值从920.35元增至1609.84元,累计增长0.75倍;2022年粳稻、小麦、玉米的亩均净利润分别为87.22元、344.02元和-112.35元,在种粮成本上涨较快和粮食价格总体增长缓慢的双重趋势下,粮农收益难以保障。

(二)区域经济发展失衡,农民种粮积极性受挫。《江苏统计年鉴—2023》的数据显示,2022年,苏北地区的粮食产量占全省粮食产量的65%。但与苏南地区相比,苏北地区经济基础、财政收入相对偏弱。2022年,两大区域财政总收入分别为10189.26亿元和3001.43亿元,两大区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9331元和24764元,作为主产区,苏北综合经济实力未能得到有效提升,区域发展不平衡,容易挫伤产粮积极性。

(三)产销合作质效不高,横向利益补偿缺位。苏南地区粮食自给率低,更多依靠苏北地区支撑。据扬州发展改革发布,2023年9月27日,无锡、徐州、扬州三市举行粮食产销对口衔接洽谈会,购销小麦、稻谷、大米等粮食共34.4万吨,但当前的产销合作仅由粮食部门搭建平台,合作渠道较为单一,企业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未完全激发出来,粮食购销合同也以买卖原粮为主,合作层次和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

具体建议:

二、健全江苏省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建议

(一)加强农民收益保障,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降低种粮成本。完善主要农产品生产、供求、价格监测与预警体系,建立钱粮补贴挂钩机制,优化最低收购价政策。

二是发展功能性农业。推广种植功能小麦、优质强筋小麦等高值高效功能粮食,增加种粮农民收入。

三是提高农业保险的普惠程度。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探索涵盖政策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多样化组合的农业保险体系。

(二)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培育长足发展动力。

一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苏南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获益比例,对苏北地区水利设施、农田建设等方面进行资助。

二是振兴粮食产业经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大对新品种和增产技术的研发力度,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带动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

三是助推三产融合发展。鼓励粮食主产区融合现代产业要素,发展田园综合体模式,挖掘粮食产业经济新增长点。

(三)深化区域产销合作,完善横向补偿机制。

一是建立合理补偿标准。以跨市净调入量为依据,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净调出市补偿标准,确保主产区生产积极性。

二是提高企业参与度。通过提供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和资金补贴等方式,调动企业参与粮食产销合作的积极性。

三是促进跨区域产业化经营。鼓励产销区合资组建跨区域仓储物流基地及精加工企业,不断提高南北挂钩对口合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