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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0 关于加强城市更新适老化适幼化改造 助推全龄友好城市建设的提案
日期:2024-01-23 提案者:费佳伟

调研情况:

当前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家庭成员结构变化,“一老一小”群体生活质量需全社会更加予以关注。政府需进一步引导和推动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提升养老、助幼服务质效,在开展新一轮城市更新规划建设工作中,加强适老化、适幼化规划改造刻不容缓。

问题分析:

一是目前老年人口集中居住大多为主城老旧小区,因历史原因,在当年城市规划建设时一般缺少养老设施空间规划,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场地空间严重缺乏,严重影响相关服务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二是城市主城区域能够单独提供涉老、涉幼服务场地的社区较少,社区普遍缺乏涉老、涉幼活动设施、活动场地。涉老、涉幼服务场所大多是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结合共享使用,但因历史原因,场地空间普遍狭小,提供涉老、涉幼服务的承载能力较弱,制约涉老涉幼服务能力水平,“木桶短板”亟待补强。

三是目前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大多从社会青年人、主流人群视角下所关注的商业、文化、休闲娱乐等现代流行因素方面考虑开展城市更新,对涉老、涉幼及残障等社会边缘群体关注度不足。已完成城市更新、小区出新的区域,更多关注建筑外立面、道路及公共设施的美化亮化设计改造,缺少适老化、适幼化元素设计考虑和改造。

四是前期适老化改造多限于个体家庭层面,未能形成社会普及、普惠。目前政府扶助适老化安装生活辅助设施器具(例如智能主机、紧急呼叫器、人体活动智能监测终端、门磁智能监测终端、睡眠床垫、烟雾报警器、一字扶手、防滑地垫、防撞角等设施)仅针对由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和年满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空间,受财政资金所限,相关涉老服务设施设备未能在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公共空间统一安装,形成社会公共普惠。

具体建议:

1、市区街各级政府应加快专项研究统筹,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计划方案,制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加强技术性指导,将城市适老化适幼化建设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规划和建设要求之中,通过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标准,为已开展或即将开展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提供制度规范与技术支持。将现有基层社区办公场所中涉老涉幼服务空间予以刚性要求和保障,将社区基层的涉老涉幼服务工作及相关硬件改造建设情况纳入省对市高质量考核体系,通过形成自上而下制度化保障和考核规范,推动适老化适幼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市区街各级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和支持。应设立城市涉老、涉幼改造专项城建资金,用于改造项目。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区、街政府优先选择一些社区进行试点,探索改造经验和模式,并逐步推广。通过政府引领、社会聚力,助推打造建设全龄友好城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3、主城区推广建设区域涉老涉幼服务示范综合体,聚焦基层养老助幼刚性需求,突出发展适合区街自身情况特点的服务模式,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康、养、医、教、娱为一体的示范性涉老涉幼服务综合体。通过打造社区“邻里中心”,布点补充老年食堂、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为社区“一老一小”群体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拓展社区“邻里中心”服务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各种涉老涉幼文化活动,如舞蹈、音乐、绘画等,不断丰富老、幼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构建“距离近、温度暖、乐趣多、更灵活”的一站式区域型助老助幼服务体系。

4、进一步统筹社会各方力量,携手推动涉老涉幼改造。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媒体、社区宣传等渠道,提高公众对适老化改造的认识和参与度。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保证基层社区涉老、涉幼服务供给所需资源,推动相关服务的个性化、信息化、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幼化设计,如对老旧住宅区进行改造,增设电梯、扶手、防滑地面等设施,方便老年人上下楼和日常活动。医院和诊所应设置老年人、婴幼儿专用的挂号、缴费、取药窗口,提供便利的就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