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作出重要指示,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明确了学习运用的原则要求、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和着力重点,这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去年底,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要求全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近年来,各地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我省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全国首家获得国务院批复,较早开展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初步构建了具有江苏特色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的乡村规划体系,目前已有4000多个行政村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但总体来看,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完成规划编制的占比仍然偏低,有些地方虽然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但尚未充分发挥对村庄建设的实际指导作用。同时,全省自然村中仍有大量一般性村庄,这部分村庄由于未来发展方向尚未明确,无法作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内容的长期投入对象,很大程度上影响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问题分析:
一是其他一般村占比偏高,未来发展方向不够明确。根据全省镇村布局规划情况统计,目前我省城镇现状建成区外共有12.9万个自然村,其中规划发展村庄约2.1万个,占比仅为16.3%,而其他一般村庄数量达7.2万个,占比高达56.3%。在调研中发现,各地都有不少规模较大的行政村,有些行政村中,其他一般村庄占自然村的比重甚至超过60%。这部分一般村庄未来发展方向尚不够明确,从广大村民的角度来说,有必要满足其基本生产生活需求,保持公共服务供给,但由于存在未来撤并搬迁等风险,各级政府暂无法将其他一般村庄作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内容的长期稳定投入对象,很大程度上影响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是部分地方重视程度不够,规划编制进度偏慢。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村庄规划应发挥的龙头引领作用认识不到位、编制资金投入有限,导致乡镇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不够高。我省有规划发展村庄的行政村约1.06万个,已开展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的有8300多个,占应编比例为78%,但目前仅有4500多个已完成规划审批,其中还包括1052个经评估可继续使用的村庄设计成果。总体而言,村庄规划编制总体进度还偏慢、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十三个设区市中仅有南京、无锡已率先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
三是村庄规划科学性不够,成果实用性有待加强。不少地方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没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有的规划从调研、编制、论证到最后实施,只有少数村干部和村民参加,编出来的规划与村民实际需求不尽相符。一些地方未将规划成果及时公开,未能积极响应群众关切,规划后续实施情况也缺乏有效监督。部分规划编制人员对我省村庄规划编制的最新指南要求未领会到位,没有按要求驻村开展详细调查,对村庄特点与需求缺乏深入研究,导致编制出的规划“千篇一律”,缺乏实用性、指导性,难以真正落实落地,规划出的村庄“千村一面”,未能体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各美其美”的深刻内涵。
具体建议:
建议要紧扣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要求,下好乡村规划“先手棋”,推动不断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的乡村规划体系,加强镇村布局规划的动态更新,积极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目标、用地布局、风貌管控与建设任务。同时,不断创新规划编制方式,提高规划实用性,并加强规划实施管理评价,以更好发挥乡村规划对乡村建设的引领性作用,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具体建议如下:
一要适时优化镇村布局规划。要用好镇村布局规划的最新成果,加强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在合理确定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其他一般等不同类型村庄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引导的原则,重点推动规划发展村庄的规划与建设。同时,也要结合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和发展环境变化,适时推动镇村布局规划的动态更新,特别要提高对一般村庄的关注程度,要以前瞻性与发展性的眼光分析研判,尽早明确更多其他一般村的分类标准(规划保留类或撤并搬迁类)与发展方向,为推进乡村建设提供更加切实有效的规划依据。
二要加快村庄规划编制进度。目前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中,仍有近22%尚未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乡村建设缺乏明确的详规指导,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基本原则不甚相符。要推动村庄规划编制提速,指导地方党委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调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的积极性,加快建立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实施、县级政府审批、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对于有特色田园乡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美丽乡村建设计划的村庄,要把是否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作为遴选的重要标准,以高质量村庄规划指导高水平乡村建设。
三要提高村庄规划的实用性。牢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根本宗旨,在规划编制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把专业人才的作用发挥好,指导规划师真正下沉到村里去,一方面,要充分掌握自然环境、经济文化、土地利用等村庄概况,另一方面,也要更好听取地方政府、村民、村“两委”和相关市场主体的意见,群策群力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对于有需求的村,鼓励在符合村域用地布局和用途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开展村庄设计,做好建筑风貌、乡村景观、人居环境的设计引导,并用可观可感的形式将村庄规划成果公布出来,让农民看得懂、记得住。
四要鼓励创新规划编制方式。在村庄规划编制中,要根据村庄发展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按照“产业互动、功能互补、文化相融、指标统筹、地域毗邻”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庄规划的编制单元。对于苏南及有条件的地区,应鼓励县、镇以更广阔的视角,探索以镇村联编、多村合编的方式编制村庄规划,特别是对一些区域功能、生态系统和地理空间上具有较强关联性的村庄,可以开展多村联编,以更好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实现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平台的共建共享,避免出现同类建设内容的重复投资,推动有限资源的合理化、集约化利用。
五要重视规划的实施管理与评价。调研中,有一些村干部反映规划编制费用不低,但实际作用发挥如何很难说。目前,全省已确定到2024年底,规划发展村庄所在的行政村力争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也就是说,全省共将编制完成1万余份实用性村庄规划,规划编制完成后,如何推动更好发挥作用也是当务之急。有必要尽快推动建立村庄规划实施管理与评价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的实施评估和监督,把规划对乡村建设的指导效果、村民对规划的认可度、满意度等纳入管理评价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