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江苏是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也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省份,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在2022年修订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增设了基本养老服务专章,《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相继出台,“苏适养老”实践探索卓有成效,切实守护好全省接近2000万老年人的幸福晚年。
问题分析:
相比城市地区,农村养老服务质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要全面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补足农村短板至关重要。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农村养老服务仍然普遍存在一些错位现象。
1.传统观念与实际情况的冲突。农村老人普遍比较传统,更多倾向于家庭或居家养老。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政策影响,农村家庭规模逐步缩小,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弱化。
2.服务需求与经济能力的冲突。虽然也有不少农村老人表示可以考虑机构养老模式,但其经济能力较弱、购买力较为有限,养老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的实际收费往往超出老人预期。
3.服务供给与实际需要的冲突。在生活照料方面,农村老人对助洁服务需求更高,认为助老浴室、助老卫生间、紧急呼救设备等适老化设施缺乏,在健康安全保障方面的需求不能很好满足;在医疗保障方面,农村地区优质医疗资源更加有限,日常就医需求不能很好满足;在精神关爱方面,老人更倾向于将连接建立在同伴或子女亲友之间,对当前常见的上门走访慰问等服务形式反而需求较低。
具体建议:
由此可见,农村养老服务在精准回应农村老人实际需求上还有不足。受经济收入、传统观念影响,农村老人对低成本、不离家的养老服务有迫切需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到乡土特点,积极探索更具生命力的农村养老新模式。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充分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差异,在人口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供给机制等方面,采取更加科学的公共政策。财政补助上对农村地区予以更多倾斜,减轻基层涉农社区、街道的负担。制定养老服务政策时做到问计、问需于老人,从而更加符合区域特点和实际需求。
二是强化兜底保障。在落实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待遇,逐步缩小城乡养老保障差距。重点做好农村失能失智人群的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加强政策兜底,加大长期护理保险、适老化改造等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之间的衔接,更加重视科学防治、医养结合,规范照护服务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是要深化智慧养老。信息技术赋能是提升养老服务质效的有效路径,智慧养老的有效探索推进离不开政策推动和强力监管。要加强政策引领,进一步细化服务场景,汇聚基础数据,强化业务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提供更多适农智慧养老服务。同时,结合网格化社会治理,面向老年人开展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智能信息技术培训,着力破解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难题。
2.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一是有序开放市场。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地区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和运营,完善项目规划、土地保障、财政支持、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优质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加强城乡联动,进一步拓展农村养老服务。加强对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简化相关手续办理流程,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不断调动社会力量投身农村养老的积极性。
二是创新运营模式。鼓励农村地区充分结合自身消费低、自然景、农文化等优势,深入挖掘本土风俗、特色元素,抓住“田园养老”“旅居养老”等热潮,吸引城区老人来乡村消费、养老,并在此基础上反哺本土老人。
三是拓展服务内涵。引导各类服务提供主体从填补家庭缺位环节出发,有效联动外卖、家政等新兴业态,强化上门式照料、订阅式帮助,逐步扩大服务半径、延伸服务范围。探索“半开放式”管理模式,加强养老服务设施与村卫生室、村党支部、村警务室的联系,将养老服务设施变成农村老年人休闲娱乐的公共空间,不断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3.挖掘内生力量,充分盘活本土服务资源
一是发挥乡贤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村庄乡贤在亲缘、地缘及血缘上的优势,教育、引导和带动全体村民依法承担赡养、扶养义务,配合基层社区共同加强孝道民风建设,不断强化尊老爱老的氛围,赓续中华传统美德,为有效搭建农村老人互助养老的服务网格提供舆论基础。
二是整合优化乡村闲置资源。鼓励周边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学校等单位将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的闲置资源转变为养老服务资源。统筹考虑乡村经济发展和养老服务保障,盘活村庄集体土地资源价值,积极开发适老型产业,充分吸纳村庄低龄老人和脱贫户老人参与其中,增加老人劳动收入,提供交流互动平台,丰富老年生活,促进老人收获自我实现的价值感和满足感。
三是培育本土养老服务人才。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专业人员进入,推动农村养老行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支持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将本土低龄老人、留守妇女等闲置劳动力资源吸纳为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形成更加稳定的本土化养老服务队伍;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医生、老工人等“五老”优势力量,成立具有互助性质的老年人协会组织,推动个人专长助力农村养老和社会治理,逐步在老年人群体中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