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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5 关于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高质量治理,建设“无废城市”的提案
日期:2024-01-23 提案者:陈扬

调研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垃圾资源化,既是科学,也是艺术。” 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高质量治理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我省是工业固废排量全国靠前的省份。据不完全统计,我省每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就超过了1亿吨。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先后制定了《“十四五”固体废物生态环境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方案》,出台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技术规范通则》等4项地方标准,实施钢铁、化工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炉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97座、建筑垃圾年资源化利用能力100万吨以上规模的项目24个,以及多家一般工业固废智能转运中心,2022年全省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8%,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推荐数量居全国前列。

问题分析:

1、工业固废产生底数不清,企业环保意识薄弱。至今尚未开展过全省工业固废的调查摸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数量不清、利用处置去向不明成为共性问题,特别是机械加工、印染、服装、铸造等行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数量大、回收利用价值不高,容易产生环境风险。同时,相关企业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的认识不足,随意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非法堆放、倾倒、填埋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环境造成污染,群众反映强烈。

2、规范标准缺失,管理体系亟待健全。与大气、水、噪声等法律法规相比,《固废法》出台较晚,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不全,尤其是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标准、技术、管理等方面还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同时,我国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面,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环境标准等,影响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质量和效果。

3、利用水平偏低,末端处置难度较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涉及行业广,分类多、成分复杂,先进的利用、处置技术较为缺乏。对于高炉渣、钢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等高价值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目录不健全,难以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加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销售出路不畅,企业积极性不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尚处于较低水平。对于低价值工业固体废物,因其处置成本高、利润空间小、现有处置渠道不畅,造成的环境风险更大。

4、监管能力不够,整体管理成效不佳。目前,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监管执法主要由生态环境部门承担,但由于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强、手段不多等原因,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的监管执法不力,致使一些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利用单位和处置单位出现超量产生、超期贮存、未经许可转移、非法倾倒填埋等问题,给环境和社会造成危害。

具体建议:

1、开展底数核查。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逐步实现固体废物“一张网”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分类、分步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流转、处置等底数核查工作,逐步建立核查基础数据库,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夯实基础。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加大对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力度,结合排污许可证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到工业固体废物“无漏报、无瞒报”,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工业固体废物基础数据库。

2、促进绿色发展。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依据《固废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由工信部门牵头推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标准研究和技术攻关,定期发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围绕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的高值化利用等开展技术攻关,加大先进技术推广力度,提升综合利用水平。

3、完善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由省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进一步细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标准、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或技术标准。同时,组织开展常态化、系统性普法宣传,为企业提供更多了解和学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和利用处置相关知识的渠道,不断增强企业生态环保意识、责任意识。

4、强化行业监管。行业管理在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标准化处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和利用处置单位的日常环境监管,积极探索与发改、工信、住建等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防联控机制,通过信息研判、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严厉打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