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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关于大力推动洪泽湖区域一体化保护利用, 建设美丽江苏的提案
日期:2024-01-23 提案者:民盟江苏省委会

调研情况:

洪泽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是淮河流域洪水的主要调蓄湖泊,也是南水北调东线的调蓄水库和苏北工农业生产的重要水源地,在流域防洪保安、城乡供水以及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问题分析: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相关部门和沿湖两市六县(区)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围绕防洪保安、污染治理、改善环境,先后实施了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均稳步推进。但由于两市六县区在洪泽湖周边区域城乡一体化绿色发展方面缺乏省级总体统筹和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建设标准不同、实施步骤不一。特别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洪泽湖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72号)出台和2022年5月1日起《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施行以后,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如何发挥省级层面优势和引领作用,统筹好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关系,指导沿湖两市发挥地域优势,推动洪泽湖城乡一体化绿色发展至关重要。

具体建议:

为此,建议通过条线协同、省市联动,整合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洪泽湖城乡一体化绿色发展,推动洪泽湖周边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强化高位统筹引领,推动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在省级层面统筹谋划洪泽湖整体保护、共同开发、区域协同、优化配置,加强洪泽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省级统筹各有关部门优势力量,科学研提区域发展定位,结合区位特征、产业特点和城市特色等,统筹开展洪泽湖周边区域交通、水利、农业、生态环境等规划研究和项目实施工作,形成完备的“一带串多核、多核连多片、多片布多点”的规划布局,指导沿湖地区开展各项建设工作。在江苏省洪泽湖管委会的基础上,成立洪泽湖区域一体化保护利用领导小组,全面强化洪泽湖管理、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等职能,健全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组织协调机制,省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在政策实施、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土地保障、改革试点等方面对沿湖地区给予大力支持。省级工作专班建立与沿湖两市六县(区)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形成合力,根据省级规划优化完善市县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沿湖地区在总体框架下整体推进各项建设任务落实。

二、优化要素支持保障,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建议省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洪泽湖城乡一体化绿色发展各项政策支持,切实推动洪泽湖周边区域各类项目建设。在洪泽湖沿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特色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建设上给予资金支持,在现有交通、水利、乡村振兴等省级相关涉农资金分配时给予倾斜。围绕洪泽湖周边生态农业、渔业、旅游业、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向洪泽湖片区集聚。完善省、市分级保障的用地计划保障机制,对列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中的项目,由省级“应保尽保”,其他项目用地由省级指导做好保障工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支持市、县(区)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导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申报国土空间全域整治项目、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等工作,切实做好用地保障。鼓励职业院校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满足洪泽湖发展技能人才需求,对相对薄弱县(区)探索实施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人才政策,引导人才资源向洪泽湖周边区域倾斜。

三、发挥生态特色优势,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省市县联动,进一步挖掘洪泽湖周边区域生态特色优势,持续放大生态资源效应,在省级层面高位推广生态洪泽湖品牌宣传,提升洪泽湖影响力、知名度。深度融合洪泽湖区域红色文化、治水文化、生态文化,淮安市洪泽湖大堤、三河闸等历史遗迹,宿迁市湿地景观、大湖风光等自然资源,统筹集成各类文旅项目,在洪泽湖周边形成特色旅游集群,发展多维度旅游,形成特色鲜明、品类丰富、串珠成链的旅游目的地。在省级规划层面,推动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旅游业等现代产业发展,布局一批景观步道、临湖公园、特色小品等,织补湖湾生态绿网,充分利用自媒体等新生信息平台,扩大宣传展示,利用节庆活动打造集聚特色的旅游节点线路。鼓励沿湖两市六县(区)完善区域生态产品图谱,构筑创新绿色产业带,健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充分释放生态产品价值,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推进洪泽湖区域一体化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