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平台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要着眼长远、兼顾当前,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营造创新环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强调要“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江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积极推动平台经济蓬勃发展,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超5万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1.5%;全省实现网络零售额超1.2万亿元,同比增长5.1%,位居全国第三。2023年上半年,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571家平台企业销售收入3761.5亿元,同比增长3.9%;实现利润总额137.3亿元,同比增长 48.8%。江苏省网络货运平台发展位居全国前列,无车承运人企业交易额、货物流量等指标均为全国第一。
问题分析:
一是平台经济法制机制保障不完善。平台经济连接多方主体、运营业务跨越多个区域,但现有法律法规法尚未能跟上平台经济发展的脚步,导致平台责任边界不清,增加了平台运营风险,如存在地方公路运输执法尺度不一、对绿通认定标准不统一、乱罚款等现象。二是平台企业自身监管治理不到位。针对直播平台、外卖平台、物流平台的投诉和消费矛盾问题突出,虚假宣传、虚假打折时有发生,在产品质量问题投诉及处理过程中,不少受访消费者表示“平台回避责任”,投诉维权难度大,还有受访者表示,退款出现时限过长、无法退还全款、强制要求改退款为换货等情况,致使消费意愿大大降低。三是平台经济供给主体间存在不平衡。供给主体间存在整合难题,合作商家违规行为难以约束,与商家利益分配存在冲突,特别是平台扣点问题在餐饮行业尤为突出,扣点普遍在18-25%甚至更高。四是平台经济发展要素支撑不充分。中小型平台缺乏资本有效扶持是其发展的一大痛点,并且由于长期异地通勤,工作成本高、个税标准高、子女入学等问题,平台企业高端人才易流失。五是平台数据价值最大化存在壁垒。在缺少统一平台对大数据开放共享进行归口管理的情况下,完善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缺乏,平台企业存在获取公共数据困难的情况。并且,当前平台数据的价值没有得到最大化释放,与政府之间形成数据合作机制,数据安全等问题需要重视。
具体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平台经济体制机制,夯实助力扩大内需基础。加快政策法规修订,深入摸排平台企业和平台用户面临的法律争端,对现有平台经济相关的法律包括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收政策等进行修订和补充,强化法规之间的衔接,消除条款间矛盾,提高可操作性,避免政策壁垒。完善平台经济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超大平台的“数字守门人”责任,实现监管的信息化、网络化和数字化,最大限度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角度、多向度的监管。
二、进一步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更好提振扩大内需信心。支持平台企业赋能实体经济数据驱动业务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和数据优势,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升级。加强供应商质量监管,设计处罚机制和退出机制,强化平台企业监测和管控能力。完善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网络消费维权模式,优化消费者信息授权、使用制度,督促平台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进一步打造高效协同生态体系,更好促进产需有机衔接。鼓励平台企业引领生态系统开放创新,推动平台企业间合作,不得利用数据、流量、技术、市场、资本优势设立限制条件。优化平台经济福利分配,引导平台企业合理确定支付结算、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优化消费者付款流程,规范平台收费结构。鼓励平台企业通过流量扶持、场景创新、产品共建、中台赋能等方式,更好对接需求市场。督促平台企业履行用工责任,健全权益保障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平台经济要素保障,增强扩大内需支撑动能。强化重点领域数字化高端人才培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智能化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数字化、智能化升级。鼓励地方政府探索高端数字化人才优惠政策,完善数字化人才配套措施。引导资本有序流动,通过推出一批“绿灯”案例,引导资本更好地服务于平台经济助力扩大内需战略。
五、进一步实现平台经济数据价值,驱动内需潜能更好释放。鼓励平台经济生态系统探索平台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完善数据共享机制。鼓励平台企业创新数据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接入成本的数据服务,赋能平台经济生态内部所有企业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加强政府与平台企业的数据合作,推进公共部门与平台企业间数据共享,降低平台企业数据获取成本。鼓励平台企业在保障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向政府开放平台数据,加强政企协同,推进平台数据常态化监管保障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