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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9 关于助力江苏科创板上市企业创新发展的提案
日期:2024-01-24 提案者:毕丰书

调研情况:

设立科创板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安排。长期来看,科创板上市企业可以通过带动就业、促进基建、产业升级等实现对行业和区域的“反哺”,优化提高科技产业链生态和科技竞争力。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科技大省,深入把握科创板政策机遇,持续推动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培养和提升科创板上市企业的创新能力,对于加快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江苏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成果显著

无论是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科技“成色”还是融资、市值、活跃度,江苏板块都交出了一份出色的“成绩单”。截至去年的4月4日,随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华海诚科在科创板鸣锣上市,江苏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突破100家,约占全国总量的五分之一。江苏科创板上市公司总市值合计1.1万亿元,占全国比重的16.7%。

在行业分布上,江苏100家科创板上市公司有七成以上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36家)、生物医药(22家)、高端装备制造(16家)等三大产业,产业聚集效应凸显。而江苏拥有雄厚的制造业根基,这也为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条件。科创板在推动资金流向硬科技方面的作用正逐步发挥。在地区分布上,江苏科创板上市公司中,苏州贡献了49家,他们是科创产业发展的“火车头”。苏州凭借制造业基础雄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的优势在众地市众一骑绝尘,成为透视科创板发展的典型样本。在政策支持上,江苏系统梳理出50条重点产业链、30条优势产业链、10条卓越产业链清单目录,聚焦重点产业,扩大江苏先进制造业的集群集聚优势和国际竞争优势。2021年底,正式发布《江苏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加快形成以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特征的资本市场“江苏板块”。

问题分析:

二、江苏科创板上市公司创新发展面临四个突出难题

(一)区域差异持续扩大,科创板企业的数量仍需进一步培育。借助于科创板,江苏在多个“硬科技”领域实现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深度融合,促进多项技术创新取得突破,苏南地区尤为明显。以苏州为例,49家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生物医药、电子、机械装备、新材料等产业,恰好与苏州四大先导产业方向高度吻合。2022年创新集群产值增长达到4.6%,已成为苏州未来发展的战略增长点,有效推动了苏州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比较而言,目前苏北五市(徐州、宿迁、盐城、淮安、连云港)科创板上市公司仅4家(均在连云港),且企业规模较小。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区域差异,加重了区域间经济、科技、人才发展的差距,造成区域间发展的不协调。所以,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缩小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地区差距。

(二)特色政策供给不足,科创企业创新支持政策需精准有效。江苏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大省,苏州、南京、无锡、南通等地均已陆续出台相应政策、规划推动科创企业创新发展。今年3月,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更是联合开辟“科创板直通车”,积极推动苏企登陆科创板。然而,江苏支持科创板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相对滞后且精准度不够。例如,奖励政策的门槛普遍设置较高,处于起步阶段的科创企业很难受益;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知晓率不高,兑现相关扶持政策的手续程序繁杂,从而使科创企业在享受政府扶持政策效果上大打折扣。

(三)领军科创企业缺乏,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江苏科创板上市企业队伍正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壮大,但目前仍缺少科创板在创新方面的领军企业。截至2022年底,科创板上市企业专利申请总量为18.2万余件,有效专利总量为9.9万余件;平均每家科创板上市公司专利申请量约为365件,有效专利量约为198件。而江苏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平均专利申请量仅为324件,远低于广东的391件。江苏技术创新仍以“跟跑”为主,“高端产业低端环节”和高新技术企业“两头在外”情况突出,专利70%集中在传统产业和外围技术,缺少像腾讯、华为、科大讯飞等科技创新能力极强的“高峰”企业,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较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不利于科创企业提升技术含量和提高发展质量。

(四)资本支持力度不够,企业的融资体系有待需进一步充实。资本市场是上市公司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各类创业资本哺育了大量的新兴产业和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资本支持。一方面,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科技创新在客观上对资本市场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科创板上市公司急切期待资本市场补充动力,激发自身科技创新活力。然而,目前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核和限制仍然较多,且倾向于鼓励购买固定资产,但作为创新型企业应该是轻资产运营的,设备、厂房可以租赁而非必须购买,主要资金应用于核心技术的研发。此外,资本市场助力科创企业的发展,但单靠资本市场也是不够的,需要现有财政的引领,政府的基金、风投、银行、贷款都要参与,江苏在这方面未来有极大的提升空间。

具体建议:

三、江苏科创板上市公司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区域发展的协调合作,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一是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对苏中、苏北地区的扶持力度。政府可以通过收入转移支付的方式,加大对苏北地区的政策倾斜和财力投入,同时可以适当减免税负,减少苏北地区高新科技公司的经营成本,提高苏北地区上市公司的竞争力。二是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增加金融中介机构数量。科创板上市公司的培育,是需要长期依赖各种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苏北地区高新科技企业数量并不少,但是企业的上市难度却远大于苏南地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苏北地区的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机构特别是金融中介机构较少。因此,苏北地区应加强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三是承接苏南地区产业转移,做大做强优势产业。苏北地区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政策支持,提高自身的产业承接能力。在承接苏南产业转移时要吸取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生产方式,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

(二)强化特色政策的支撑扶持,围绕人才和创新投入设计针对性政策。在人才方面,既要引入高层次人才,又要利用好现有人才,更要培育好企业实用人才。创新柔性人才使用和引进机制,在涉及人才的管理体制机制、科研经费管理、容错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兴利除弊。政府应当规划建设高层次人才公寓和建立科技人才住房保障机制;引导企业建立股份期权激励机制,采用更加灵活的外向“借脑”方式形成人才支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高端人才引进体系,形成层次化人力资源体系,做到高、中、低端人才全方位衔接。在创新投入方面,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企业科技研发投入的支持政策。对于企业从事科研方面的投入予以合理的补助,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政策制定,鼓励上下游产业间合作研发,促进开放式创新体系的构建。特别的,要充分尊重企业知识产权,对于企业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三)强化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培育一批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截至目前,江苏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虽多,但市值规模大多集中在50亿元以下,平均规模显著小于上海;此外,排名前十的上市公司中,江苏仅有1家(天合光能)。龙头企业在协作引领、产品辐射、技术示范、知识输出和营销网络等方面作用显著,江苏需以龙头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为重点,在各行业中培育出一批有大规模创新能力的企业。这就要求在行业层面上,江苏要合理有效地选择一批有比较优势的行业,重点扶持一批创新规模大、创新效益高的上市公司。具体可以实行以下三步走的战略。第一,寻找有价值的产业,重点给予扶持。在产业选择过程当中,充分相信市场的力量,相信市场选择的结果,但是同时政策制定要具有战略前瞻性。第二,重点产业内部选择龙头企业重点培育。培育的重点应该为提升该企业的研发投入,推动龙头企业在某些相关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第三,鼓励龙头企业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围绕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集群。这需要龙头企业首先实现核心技术突破,接着做大做强。

(四)强化资本市场的高效运作,发挥资本市场对企业创新的助推作用。一方面,加强各类新型直接融资平台建设。充分认识到资本市场的创新融资、收购兼并等促进企业成长的功能,积极探索直接融资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主动开拓各类国家级或区域性新型直接融资平台,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迅速提升江苏企业上市的速度、数量以及行业覆盖的范围。另一方面,完善区域资本市场服务体系。要坚持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加强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以及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沟通配合,共同做好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服务和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省情、适合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的功能,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壮大创业投资规模,运用互联网金融支持创新。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基金的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