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于高发上升态势。数据显示,今年,抓获的未成年人作案人数占全部案件六分之一,其中盗窃、聚众斗殴占全部案件50%以上,非法拘禁占全部案件20%以上。各地基层法院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一些未成年人作案被抓后,由于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通常是批评教育或依法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加上家庭教育和监管缺失,导致一些人有恃无恐、反复作案,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治安问题。
问题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及重复违法犯罪现状及原因:
(一)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违法犯罪往往具有盲从性和模仿性。特别是得不到学校及家长关注的“边缘少年”,为了获得内心的归属感,更倾向于与同龄人抱团取暖。其中,曾经因违法犯罪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的罪错未成年人,更具有影响力和煽动性。
(二)违法犯罪经历让罪错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少捕慎诉慎押等政策有所了解。他们利用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对重复违法犯罪不以为意,并将这一观念传导给其他未成年人,诱导他人参与违法犯罪,甚至会利用法律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诱使年纪更小的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三)未成年人矫治、帮教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及社会组织,但出于对罪错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诸如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等信息,未能在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及时流转,导致其他相关机构无法及时了解罪错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过往情况等。相关行政机关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的工作也存在帮教措施传统、矫治手段单一等问题,客观上造成罪错未成年人重复违法犯罪问题多发。
具体建议:
为更大限度发挥教育、感化、挽救作用,更大程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甚至再次违法犯罪,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完善帮教制度。邀请社会力量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帮扶救助,抓住时机尽早开展教育矫治。对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涉嫌犯罪的行为,通过与辖区街道、社区签订工作方案和保密协同等方式,建立共同帮扶机制,让未成年人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走出犯罪阴影;积极引入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人员、学校教职人员和监护人等,有针对性地组建帮教小组,开展个性化帮教;根据专业机构提供的罪错未成年人相关调查报告、心理评估,坚持因人施策,提升帮教的针对性和教育挽救措施的精细度。
二是建立信息跟踪机制。依托公安机关大数据和警务平台,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的重点监管和跟踪。建立全流程信息共享平台,对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罪错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处理情况、帮教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在后续办案部门或相关部门间进行流转,实时监管未成年人思想动态,为预防犯罪、采取其他措施、进行个案评估提供准确依据。认真落实“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确保不造成非必要的信息扩散。加强对取保候审未成年人的实质性监管,定期通过警务平台查询相关情况,防止离开居住地不报告等情况发生;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严格依法适用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行政处罚等手段,确保刑事强制措施的刚性。
三是形成多部门联动破解合力。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开展重点未成年人结对帮扶工作,不是哪个部门哪个单位一家的事。公检法需加强与民政、教育、医疗、村委会、居委会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做好防范校园暴力和欺凌,推进法治教育、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等方面共同发力。建立线索移送制度,及时发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关注存在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开展有效引导,关口前移,做好犯罪预防工作。如今年3月成立的阳光教育培训中心,让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封闭式集中矫正学习,帮助他们“浪子回头”。如新北法院成立的“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在青少年普法教育方面开拓思维、创新方式、丰富载体,让祖国的未来在法治的光芒里逐梦而行,向阳而生。
四是开展结对帮扶,帮助回归社会。根据帮扶对象违法犯罪原因、家庭环境、成长背景、性格特征等因素,分析其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并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帮扶举措,科学制定帮扶方案,做到“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因人而教”,最大限度地帮助帮扶对象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
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念之间,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对涉罪未成年人既须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挽救。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力阻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