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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8 关于制定实施“公费农科生”政策 助力江苏农业强省建设的提案
日期:2024-01-24 提案者:焦新安

调研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人才振兴是实施乡村全面振兴  的重中之重,但当前基层“三农”人才状况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一大批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投身到乡村振兴一线。制定实施“公费农科生”政策,推动落实“入学有编,毕业有岗”,有助于汇聚更多优秀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到广袤乡村建功立业,培育壮大新时代“新农人”队伍,为江苏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人才振兴是实施乡村全面振兴的重中之重,但当前基层“三农”人才状况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一大批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投身到乡村振兴一线。制定实施“公费农科生”政策,推动落实“入学有编,毕业有岗”,有助于汇聚更多优秀知农爱农新型人才到广袤乡村建功立业,培育壮大新时代“新农人”队伍,为江苏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对加强乡村人才定向培养作出具体部署,提出通过公开招录、定向培养、人才聘用、劳务派遣、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充实基层农村改革服务力量,引导高校毕业生、技术人员等向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流动。2022年,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农科建设 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校地合作,探索推进涉农专业订单定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入学有编、毕业有岗”改革试点。

全国目前有山东、浙江、湖南、江西、四川、山西等12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开展了“公费农科生”或类似的教育培养政策,30所普通本科学校和高职学校承担了教育培养任务,每个省份每年划出200-500人不等的涉农专业招生计划,地方财政提供免除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经费保障,面向乡镇和基层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中专项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急需紧缺专业定向培养,毕业后回到所辖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确保有编有岗,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5年。

 我省已有部分高校开展了类似“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模式探索,如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自2013年起,与太仓市开展 “定制村官”培养,太仓市政府全额资助学费,毕业后由太仓市以人事代理性质统一调配至村(社区)工作,待遇参照村干部副职。扬州大学自2010 年以来,与地方政府开展“订单式”校地联合培养,开设“张家港班”“常熟班”“昆山班” “苏州主城区(吴中,相城)定向班”等,学费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毕业后统一分配至村(社区)工作,待遇参照所在村(社区)主任助理,确保“毕业有岗同酬” ,相关做法被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科教动态》刊载并在全国推广。据统计,扬州大学三年服务期满后有近 90%的毕业生留在“三农”领域工作,50 余名毕业生成长为市农业农村局业务骨干、村支书、村主任、合作社负责人等基层管理中坚力量,240 余名毕业生成为市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基层农技站、村委会等一线工作骨干。

问题分析:

1.招生方面,由于缺少“三农”人才招生就业闭环支持政策,广大考生存在对农业领域就业前景不确定的担忧,涉农专业招生吸引力不足,考生择农意愿不强、认可度和接受度不高,现有农科生生源质量相对偏低。

2.培养方面,由于缺少“三农”人才需求侧与供给侧有效衔接的制度设计,涉农高校在高素质农业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教学体系等方面的安排与乡村全面振兴基层所需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知识技能需求契合度有待提升。

3.就业方面,由于保障“三农”人才发展的岗位供给和政策机制还有待完善,农科生学成毕业后留农、兴农的比例不够大,基层农业人才“下不去”“留不住”的现象普遍存在,支持人才扎根基层、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土壤环境亟需优化。

具体建议:

1.定向招生,让“公费农科生”入学前吃下“定心丸”。实施江苏省“公费农科生”政策,就业前置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投身农业强省建设。一是优化顶层设计。由省教育厅牵头,形成农业农村、教育、财政、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政策落实各主体责任,在省属涉农高校试点实施“公费农科生”培养,参照“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模式,从招生录取、培养模式、就业办法、履约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增设专项财政投入。由省级财政承担“公费农科生”在校期间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全部免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实际动态调整)。三是单列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会同组织部、人社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结合各乡镇基层岗位情况统筹制定“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村(社区)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可实行单独划线,单列计划,在提前批次本科录取。四是明确“入学有编”。招考时明确就业岗位编制,毕业后回到原籍所在县(市、区)服务一定年限,就业方向以充实乡镇农技推广机构队伍为主,同时可到县、乡镇、村(社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农业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就业。“公费农科生”须自愿承诺签订培养协议并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2.定向培养,让“公费农科生”求学中锤炼“硬本领”。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涉农高校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基层农业人才培养新路径。一是优化涉农专业结构布局。聚焦服务新时代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需求,强化学科交叉融合,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粮食安全、生态文明、智慧农业、营养与健康等重点领域的紧缺专业。服务绿色低碳、多功能农业、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治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发展,布局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二是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深入推进“新农科”建设,大力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持续打造优质教学资源体系,引导“公费农科生”感知乡村变迁、体察民生冷暖、探知农业未来、厚植“三农”情怀。科学设置在校学习期间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课程模块比例,实行学校、地方“双导师制”,强化实践教学,设立到定向就业岗位实习环节,提高学生开展乡村振兴实践创新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三是创建政产教协同育人共同体。政府、学校、企业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实践基地等方面共商、共建、共享,多方立体联动、全程参与、深度协同,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复合型“三农”人才。

3.定向就业,让“公费农科生”学成后成就“新农人”。健全“公费农科生”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毕业有岗”,引导基层农业人才“向上生长、向下扎根”。一是完善人才发展机制。为学生继续深造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公费农科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学校可以录取其为农科类硕士研究生,既可在职攻读,也可硕士毕业后再履约服务年限,鼓励支持其终身服务“三农”。建立有条件退出机制,对于培养过程中未达到学业考核要求的“公费农科生”进行动态调整,实施有条件退出。二是建立人才培育机制。“公费农科生”毕业后与定向区域农技推广机构、村(社区)等需求岗位进行双向选择,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农林系统公务员可优先从“公费农科生”中进行招录。建立“公费农科生”档案库,实施跟踪培养、长周期培养,选树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和奖励,营造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的良好环境。三是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能力、价值、贡献为导向的农业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创新农村基层组织福利待遇机制,推进“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等举措,在职称评审、提拔任用等方面对“公费农科生”适当进行政策倾斜,充分调动人才队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