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十八大以来,我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做好区域互补、跨江融合、南北联动大文章”重要指示,实施南北共建、推动跨区域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问题分析:
但调研得知,近年来全省45家共建园区分化严重,部分共建园区有名无实,面临一些困境。一是共建两市横向沟通不足,共建园区存在的资金投入、土地指标、实绩考核、契约履行等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二是援派干部机制不尽合理,时间短,年龄偏大,与选派年富力强的年轻干部参与南北共建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三是利益共享机制虽在双方的合作协议中都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共建园区仍处于投入阶段,园区收益仍用于滚动开发,严重影响援建方的合作积极性;四是市场主导的资源配置失灵。苏北地区一度的价格成本优势弱化,生态治理成本也在不断提升,产业配套要求越来越高,而苏南产业转移层次较低,科技含量不高、规模不大。五是共建园区的功能角色错位,如由属地政府负责共建园区中的社会事务,在现实运行中,这项事务的管理存在着职能交叉,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两地政府合作发生矛盾和冲突的隐患。
具体建议:
(一)紧扣一体化机遇,增强合作双方“引力”。一是创新共建园区发展模式。借鉴省外区域合作先进经验,不断创新共建园区的发展模式,如股份合作模式、产业招商模式,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确保苏南方“有利可图”。二是强化晋升激励,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激励作用。增加共建园区专项领导职数,优选年富力强的苏南干部参与共建园区工作,对援建期满及任职期满的干部,双方政府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援派干部给予提拔重用。
(二)强化考核评价,加大共建合作“压力”。一是加强考核评价。将南北共建园区发展情况纳入省对苏南苏北相关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和省对县(市、区)监测评价,同时纳入相关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及有关园区的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部、风向标作用,确保考出实效、考出动力。二是拓展合作领域。南北共建园区创建的初衷重点在于促进省内产业转移,后续南北双方的合作也要把重点放在经济领域基础上,鼓励、支持共建双方以南北共建园区为载体,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在教育、卫生、文化等更多领域开展合作,为实现一体化发展作出探索。
(三)持续高位推动,增强共建合作“推力”。一是增强顶层战略政策导向。将南北共建园区置于区域协调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之中,置于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特别是省内内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之中,置于省内全域一体化决策部署之中,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同时继续加大财政、土地、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好苏北发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二是加强产业转移政策扶持。参照深圳等地先进经验,应在省级层面建立更加具有操作性的省内产业转移政策,推进南北两地有序转移。江苏省应制定省级产业转移目录清单和承接产业转移特色园区清单,创新发布产业转移热力地图,设立产业转移专项基金,向转移企业发放物流等补贴,推进产业质态优化和集聚发展,合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四)注重利益平衡,克服共建合作“阻力”。一是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通过行政权力的让渡实现资源在政府间的优化配置,允许共建园区以“计划单列”的形式,直接从市级甚至是争取省级层面在土地、规划、财政等方面的授权,推动共建园区的去行政化、去区域化发展,赋予共建园区更多的灵活度和自由度,如借鉴深汕合作区,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深汕合作区作为深圳的第“10+1”个区,也。二是强化契约精神。遵守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三到位、三为主”要求,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在保持常态化双方党政代表团互访的基础上,必须做实共建园区联合协调理事会、双边工作委员会的联络决策机制,加大会议召开的频率,固定会议召开的时间,提升会议议题的重要性,真正把理事会作为合作双方推进共建园区发展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