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各类金融机构都要回归本源,聚 焦主责主业”,要“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要“提 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支持”。 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提出要“统筹推进标志 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在出口信保、结售汇、外贸融资等方 面加大服务供给”,强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承担着特殊的职责使命,要加强合作对接”。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执行党的意志、服务国家战略、维护人民利益的金融主力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也是江苏“一带一路”交 汇点建设的中坚力量。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我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一直秉 持“履行政策性职能、服务高水平开放”的使命,与国家开发 银行(简称“开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简称“口行”)等共同构成了我国政策性金融外经贸服务体系。上述政策性金融 机构的驻苏机构(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开行江苏省分行、口行江苏省分行、开行苏州分行),始终自觉践行“政策性就是 政治性”的使命担当,坚定服务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高质量发展。 以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为例,2023年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项下,支持出口和投资突破391亿美元,同比增长7.9%;支 持“走出去”项目123个,金额67亿美元,同比增长14.5%; 支付赔款6.3亿元人民币;实现保单融资增信37亿美元,充分 发挥了拓市场、防风险、补损失、促融资的功能。
问题分析:
“一带一路”业务具有项目周期长、资金需求大、信用风 险高的特点。当前,地缘政治风险攀升,经济下行风险加剧, 债务违约风险增加,为江苏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带来了 更大的不确定性,此类业务属于商业性金融机构“干不了”、 “干不好”的业务,需要“聚焦服务国家战略”的政策性金融 机构冲锋在前。
具体建议:
结合调研了解情况,为更好发挥政策性金融机 构支持作用,服务江苏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奔向下一个 “金色十年”之际继续走在前列,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性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建议由省委金 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加强对驻苏政策性金融机构党建工作的 对口指导,帮助政策性金融机构更好地完善党的建设;建议省 委、省政府明确负责与驻苏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接的具体部门, 统筹用好政策性资源,搭建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平台,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合力,联合支持一批“一带一路”标志项目和“小 而美”惠民生项目。例如,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与口行江苏省 分行共同推动的通用股份柬埔寨轮胎生产线项目,中国信保江 苏分公司与开行苏州分行共同推动的亨通集团跨洲际海底光 缆项目等,显著提升了政策性金融的示范效应,此类项目的数 量还应更多,惠及面还能更广。
二是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引领作用。 风控引领上,建议由省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制定江苏金融机构海 外项目贷款风险保障机制,以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抓手,防范化 解境外金融风险。资金引领上,建议推动江苏商业性金融机构 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业务的融资支持力度,实现“见保即 贷”,并优化信保融资条件,进一步缓解江苏外经贸企业“融 资难”、“融资贵”问题;建议推动商业银行、中小金融机构 积极参与开行、口行、丝路基金牵头的海外项目贷款,放大政 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杠杆效应。品牌引领上,建议由相关部门 牵头,政策性金融机构轮值承办“一带一路”融资合作专题活 动,打造“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政策性金融品牌。2023年 12 月12日,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在南京召开高质量共建“一 带一路”融资合作研讨会,省发改委、商务厅、外管局等主管 部门、33家中外资银行、25家重点企业代表参会,聚焦服务 实体经济,为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建设金融强省营造了良 好氛围。建议就上述活动形成长期机制,由政府“搭台”,政策性金融机构“唱戏”,让商业性金融机构及广大企业从中受益。
三是关注和重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人才培养。建议将驻苏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副处级(含)以上的中高层干部,纳入全省干部管理和培训体系,参加省委党校组织举办的培训,通过开展高端人才、复合人才、领军人才的培养,锻造忠诚干净担当 的“红色金融人”。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人才扶持力度,在人才培养、荣誉评选、个税优惠、交流干部子女教育、经费补贴以及生活保障等方面制定更多扶持政 策,提升对金融人才的吸引力。例如,在江苏省实施的“333 人才工程”中,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成功入选了两位干部,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应,建议继续加大上述人才工程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覆盖面,为政策性金融人才集聚提供支撑。建议推广政策性金融机构与省政府相关部门、在苏央企、地方国企的人才轮岗交流机制,促使政策性金融更好对接地方政策,服务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