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拨投结合”模式即“先拨后投、适度收益、适时退出” 的模式,是指依托财政资金支持,先以科研项目立项拨付一定比例资金,在项目研发成功后,进行市场化股权融资时,再转化为相应投资权益的投资模式。自2013年组建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以来,我省在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开创性实施“拨投结合”模式,对前瞻性、引领性、颠覆性的创新项目予以扶持,有效解决了其在早期市场失灵阶段的融资难题。
问题分析:
调研发现,我省虽然有不少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通过“拨投结合”模式落地,但“拨投结合”在推广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难题。一是仍有不少地区未出台专项政策予以支持,致使一些优质科创项目无法顺利落地落实。二是目前已实施“拨投结合”模式的地区,由于各自出资路径不尽相同,没有明确投资主体,导致部分项目投入经费存在不稳定性。三是部分科创项目即使在启动阶段得到了相关资金支持,也难以确保后续资金得到满足,面临随时中断的风险。
具体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引。各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可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规〔2023〕8号)基础上,根据上海、苏州等先进地区的探索实践,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部分产业基础好、科创型企业较多的地区进行试点,为出台本地区统一的“拨投结合”模式政策性指导文件提供参考,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出资模式。充分发挥江苏省产业研究院的主导作用,推动各地完善“拨投结合”模式,明确实施“拨投结合”模式的出资主体、出资路径,明确投前、投后的全链条管理责任,制定重大项目立项、项目实施、权益实现工作流程图及操作细则。建立财政资金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池,设置分期拨付、项目反补机制,完善出资模式,把控投资风险,充分调动科创团队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探索出资形式。由国资委牵头,会同财政、科技、金融监管等部门,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以“拨投结合”模式为基础,进一步放宽国有投资平台对本地前沿性、前瞻性、创新型技术项目的投融资要求,探索出资形式,降低重大科创项目投融资难度。同时,科技部门作为“桥梁”,重点瞄准本地发展需要的靶向行业,探索搭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科创平台、园区及社会资本互通互联机制,进一步拓宽项目运营路径,助力项目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