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24年提案
0458 关于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日期:2024-01-25 提案者:省工商联

调研情况:

新能源是前景广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江苏省是新能源大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能源政策,鼓励投资建设储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并对新能源发电的电价给予补贴和优惠等措施,极大的促进了新能源企业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江苏能源革命深入推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产业体系领先,具备构建新型能源产业体系的基础和优势。

问题分析:

新能源产业发展也面临不少挑战。

一是能源市场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球能源格局调整,传统能源供给减少,新能源发展迅速但出力波动性大,能源供应体系不稳定性明显上升。且地缘冲突、极端天气等不可预测因素增多,能源市场波动加剧,持续推进工业节能降耗任务依然繁重,转型任务较为艰巨。

二是行业内卷导致产能过剩问题凸显。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行业整体景气度攀升,光伏、动力电池等板块投资热度持续高涨。公开数据显示,从2023年7月至今,先后有阿特斯、固特威等多家企业披露公告加码新能源业务。龙头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通过加大投资提升技术、做大放量获取规模效应。这有可能加剧产能过剩,一些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则会产品积压严重、资金链断裂而进入破产边缘。以光伏产业为例,最近一年来,光伏行业发展正面临产能过剩与扩产难题,光伏组件价格从2元/瓦的水平跌至目前的不足1元/瓦。

三是产业安全稳定发展所需的配储市场化机制有待健全。我省经济体量大、能源消耗大、开发强度大,但传统能源基本上靠外部供给、自给水平较低,从而新能源装机急剧增长,但大量新能源发电设备接入会对电网安全造成一定冲击。而储能被视为应对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和消纳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新能源配储缺少成本疏导的市场化机制,企业投资储能存在诸多顾虑。

具体建议: 

为加快推动江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型能源产业体系,建议:

一、加强系统规划,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加强地区、部门工作协同和指导,定期梳理新能源代表企业的产能、产型及最新投资动向,形成明确的政策指引文件,引导上下游企业明确量价、稳定预期,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常州争创新能源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深度融入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有效集聚、分工合作、协同创新,发挥好产业集群乘数效应。探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支持企业通过相互持股、战略投资等方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促进上下游企业融合发展。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化解产能过剩,如在建筑领域,推广光伏瓦、光伏幕墙等技术应用,探索“光储直柔”项目示范;在产业园区、工厂、社区建设方面,拓展储能应用场景,引导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在交通领域,持续提升充电见桩率、新能源见车率。

二、建立合理化成本疏导机制,探索可行性商业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光伏配储在不同场景下的发展路径和商业模式,提高储能利用率、实现成本上的经济性。探索建立配储成本的分摊机制,即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均承担一定比例的储能成本。推动全省光伏配储作为减排场景纳入碳普惠交易体系,推广园区碳普惠交易体系,方便新能源投资方除了卖电,还能通过资源减排交易卖碳,实现电收益、碳收益叠加的好处。

三、加快构建江苏新型能源产业体系。实施陶瓷、玻璃、石灰、耐火材料、有色、无机化工、铸造等行业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电能替代煤炭。加快推进光伏复合利用,优化风电发展结构,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示范。推进光热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非电化利用,加快推动氢能示范应用。加快调峰电站建设和新型储能设施规模化应用,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优先安排环保绩效水平高、完成全负荷脱硝改造的燃煤机组发电和调峰。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提升在运机组调峰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