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2023年5月16日,欧盟议会投票表决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法案,同年10月进入过渡期,并于2026年正式开征,严格实施碳减排政策的国家或地区,要求进口(出口)高碳产品时缴纳(返还)相应的税费或碳配额。受其影响,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相关产品首批纳入适用范围并将继续扩大范围,可以预计我国将有超万亿出口欧盟的商品需要应对此法案,新增主要来自玻璃、纸张、有机化学品等。欧洲绿色新政下,欧盟新电池法案亦进入过渡期,严苛的电池护照对符合欧洲产品种类规则的产品环境足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也于近日发布了国家标准《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征求意见稿)。
问题分析:
1、碳家底不清晰,减排路径不明。传统制造业是我国主要排放来源之一,碳排放发生在原料获取、生产制造、包装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循环等全生命周期过程,我省许多企业在生产管理、库存管理等环节的能耗管控体系不完善,内部信息共享体系不健全,缺乏摸清本企业碳家底的基础能力,导致信息传递缺乏及时性、准确性,碳管控措施不够精准。
2、碳足迹管理支撑体系不健全。一是制造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论尚存不足,碳排放管理体系尚未健全;二是绿色低碳的生产和消费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对绿色制造的支撑保障作用不足,绿色制造激励政策的协调性不足,缺乏政府采购等其他政策的联动性,政策间尚未形成有效合力;三是对标国际的低碳产品标准建设推进缓慢,影响企业的研发、推广;四是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在持续提升试验检测、标准检测、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基础服务支撑能力有待提高。
3、碳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薄弱。一是专业管理人才队伍数量有限。双碳资深管理人才大多数被布局比较早的行业顶端“大厂”高薪聘用,涌入此行业的新人较多但经验有限,且市场对双碳人才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薪酬标准,造成人员流动较大、队伍不稳定的状况;二是企业自身绿色技术成色不高,许多制造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质量不高,缺乏相关专业人才和尖端核心技术,绿色管理能力不强;三是在缺乏专业机构或人员的情况下,企业对双碳的本质认知度不深、信息获取能力不强,在碳资产、碳交易、碳金融、碳信息、碳咨询等方面的能力建设薄弱。
具体建议:
1、厘清碳排放数据清单,提供碳足迹管理基础数据。一是摸清“碳家底”,引导我省制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开展碳足迹管理相关工作,根据上下游企业分工不同,构建碳足迹管理的数据清单;二是探讨可信数据存证机制,为计算和分析碳足迹提供高质量数据依据,并通过“碳单”提升碳足迹管理的基本认知;三是组织力量探讨减排途径,从基于绿色制造低碳化、智能制造数字化及资源利用循环化等多视角,研究国际碳交易机制,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助推江苏制造业从低碳向零碳转型发展进程;四是我省企业中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企业”等各领域重点企业为主力,分析国际标准规约,充分发挥产业链集群和领先优势,牵头制定智能制造产品碳足迹相关标准,率先组织编制相关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统一的智能制造产品碳排放因子库,探索碳足迹核算和评价方法,建立产品碳标签机制,打造完整的碳足迹管理体系,以标准体系促进低碳产品高质量发展;五是了解江苏制造业企业在碳排放数据、节能减排、碳履约、碳关税、碳资产管理、碳市场能力建设和碳培训等方面的“刚需”问题,选择代表性企业进行碳足迹评价专题立项试点研究,从碳资产、碳交易、碳金融、碳信息、碳咨询等多维度加强企业碳能力建设,搭建碳数据管理平台,帮助企业制定有针对性、前瞻性和操作性的碳足迹管理战略规划。
2、建设碳足迹管理体系,提升产业价值链竞争力。一是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结合国内外相关标准规约,确定各环节碳排放因子,建立碳足迹基础数据集、碳足迹核算模型、碳足迹产品目录库,搭建包括智能制造在内的低碳产品绿色消费平台,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意识,加快产业链绿色转型。二是推动建立产品、组织碳足迹评价认证体系,鼓励江苏企业参与碳标签认证,对于遵循欧盟产品环境足迹种类规则PEFCR,诸如动力电池等产品,需给予企业更完善的指导,帮助相关企业主动应对欧美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进一步拓展国外市场,推动智能制造绿色价值链形成。
3、加强双碳人才队伍建设。“双碳”建设,人才是关键,国内多所高校与科研院所已设置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低碳经济与管理专业、绿色低碳技术、碳储科学与工程、绿色低碳发展与治理、氢能科学与工程等新专业,为我国“双碳”建设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可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为我省制造业企业碳管理体系发展储备人才;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水平院校的产学研合作,依托高校教育科研资源联合培养碳计量标准化、区块链技术、物联网技术等碳领域紧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