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截止2022年底,我省人才资源总量突破1400万人,研发人员108.8万人,约占全国的12%,居全国第二位;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223.8人,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在苏两院院士达118名,数量居全国前列;累计引进双创人才6742人、双创团队559个;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15.89%,连续8年位居全国省份首位。
问题分析:
调研中发现,虽然我省科技人才总量较大,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基础研究人才投入还不多。全省基础研究经费支出166亿元,占总研发经费的4.5%,明显低于全国平均6.32%,对比北京16.1%、上海12%、广东7.1%有较大差距。国家实验室仅1家、大科学装置2个,相较北京9家、6个、上海3家、5个、安徽2家、8个有不小差距。二是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强。超过60%的科技工作者集聚在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企业从事基础研究人才全时当量仅为广东的1/4、山东的1/3;专利以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为主,发明专利占比仅占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655930 (人年),与广东基本相当,但贡献的申请发明专利数7.3万件,不足广东的1/2。三是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力度还不大。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年支持1000项左右、卓越博士后计划900项左右,与江苏青年科技人才规模相比支持比例不高。青年科技人才薪酬待遇与“帽子”、立项项目直接关联,导致青年人才热衷于追逐各类项目,难以潜心研究。四是科技人才发展环境还不优。全省持有效工作许可外国人中,欧美人才占比由2017年的超50%,下降至目前不足30%。受疫情影响,外国人才入境难、周期长,全省持有效工作许可外国人仅2.3万,较疫情前减少15%。2022年最具人才吸引力城市前30名中,浙江8个,江苏仅有4个。
具体建议:
一、搭建载体平台,集聚科技创新人才。一是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资源整合力的重大平台,力争新的国家科技基础设施在江苏布局。发挥南京、苏锡常和徐州三个城市圈的创新资源优势,吸引大院大所等战略科技力量落地江苏。构建以苏州国家实验室为主轴,各级重点实验室、企业实验室、各类专业实验室为支撑的实验室体系,集聚和培养高水平人才和创新团队。二是建设长周期基础科研平台。建立基础研究持续支持制度,加强对基础科技人才的长周期培养、评价和资助体系建设。对标北上广等地区持续加大科技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发展投资机制,适当扩大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撬动更多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社会资本投资基础研究。三是建设高规格表彰平台。恢复评选江苏省“创新争先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的要求,遴选表彰一批爱国奉献、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越的全省最高水平科技工作者和团队,助力培育我省战略科技力量。
二、聚焦产才融合,培育产业创新人才。2023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把产业科技创新作为主攻方向,强化产才融合发展,构建“从0到1”基础研究、“从1到100”工程化和产业化突破、“从100到10000”产业化加速的全链条创新生态体系。一是更加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速推动人才工作由政府推动转变为市场驱动。健全引才用才奖补、高层次人才奖补政策,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引才育才作用显著的科技型企业奖补力度。二是更加突出人才产业对接。健全完善科教、产业部门人才双向交流制度,深化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派工作,加大人才与产业对接合作力度。三是更加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强化技术转移专业服务人才培养,强化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特色产业园”全链式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科技创业孵化集群;深化科创金融改革,健全科技融资担保体系和配套制度,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能力。
三、加强培养使用,托举青年科技人才。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一是加大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支持力度。落实“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的要求,扩大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规模,通过省市、省企联合设立基金等形式,支持更多青年人才开展研究。二是深入实施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持续加大资助规模和强度,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坚持向基层科研一线倾斜的导向,构建青年科技人才全链条培养体系。持续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加强中学生科学教育,培养具有科创潜力和学科特长的青少年英才。三是健全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对研究成果突出、培养前景好的优秀青年团队给予长周期支持。重视对青年基础研究人才发展的指导和培养活动,建立老、中、青科技人才“传帮带”机制。增加评审专家组中青年科技人才的比例,在科技人才、科技平台、科技奖励等评审专家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3。
四、健全政策环境,厚植人才创新沃土。一是持续优化科技人才政策环境。简化各类项目申报评选环节,减少科学家行政职务干扰,让科技人才更加专注于科研。聚焦科技人才关心的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出访交流等“关键小事”,及时评估政策实施的吻合度、时效性和协同性,适时调整优化支持方向、力度和群体。二是持续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全力支持在苏顶尖科学家发起设立国际科技组织,加快推进国际机械系统动力学学会、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组织等建设。鼓励引导省内院士专家到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兼职,增强国际科技学术权威性和规则制定话语权。抓好欧美科技企业裁员和留学人才“归国潮”时间窗口,有效汇聚海内外科技英才回苏服务。三是持续加强科技人才宣传表彰。扩大“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表彰规模,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带动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中单设“科学家精神传播”专项,鼓励高校自主创作精品舞台剧,引领广大科技人才传承科学家以身许国、心系人民、爱国奋斗的光荣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