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深化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构建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将“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作为2025年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目标,对新一代数字科技助力生态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已经写入新一轮部省共建协议。
生态文明建设覆盖面广、综合性强,涉及价值理念、目标导向、生产和消费方式等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提升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能力,在数字化与绿色化的深度融合中,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发现数据背后的规律,充分释放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治理效率提升、技术改进、手段优化等方面的叠加、聚合、倍增效应,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性、协同性,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同步,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问题分析:
目前我省在生态环境治理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上下不畅、左右不通等情况,由于生态环境数据信息在区域、部门、单位之间共享不够,导致生态环境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碎片化现象,一些地方生态环境治理中“反复治理、治理反复”的问题较为突出,难以支撑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江苏建设。
具体建议:
一、注重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深度应用。建议在我省数字政府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建好、管好、用好以分区管控为基础架构和工作牵引的生态环境智慧管理平台,紧紧牵住标准这个牛鼻子,健全生态环境数据采集、融合、分类、共享、应用的标准规范体系,从平台构建、数据挖掘、数智融合、政策保障等方面协同发力,全面构建美丽江苏数字化治理体系,形成“一张网”“一张图”,发挥数字生态环境科技在美丽江苏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二、基于省大数据中心搭建全省生态环境专题库。全面整合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农业、能源、交通、税务、公安等部门涉及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推动多源数据融合,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控数据及其关联信息跨层级贯通和跨部门共享。全面汇集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污口、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等环境数据,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精准治理,让数据“跑”出大价值。如通过智能制造技术强化制造业企业工艺、制造、物流等各环节的数据分析能力,降低产品制造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智慧能源系统发掘能源生产、传输、分配、存储等各个环节的数据价值,实时监测和调整能源发电情况,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智慧城市通过建立绿色生活碳普惠平台,将个人减排量计入个人碳资产,将无形的绿色行为转化为有形的绿色价值。
三、实现省市县各级生态环境数字化平台融合运转。构建生态环境天空地立体化多源监测感知网络体系,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地面自动监测站、水下机器人、物联网等大数据采集技术的应用,不断拓展监测的准确度和时空广度,构建起覆盖大气、水、土壤、生态、海洋各类环境要素的多手段综合、响应快速的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要素全域监测感知。构建完善生态环境数字化工作体系,实现数据打通、流程相通、功能联通,数据互联,从切块式、片段化向协同式、整体性转变,适应智慧决策和绿色发展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四、研发海量数据价值挖掘算法。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可视化等技术,加强大模型模拟和机器学习,加强环境数据智能化感知与共享、融合与推演、表征与表达等数字技术的研发,为科学决策、精准治理提供多维度的数据分析、预警预报、溯源研判、减排效果预判等手段,为及时研判、系统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重要决策参考,推动决策过程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建立起“数据采集与治理—数据挖掘与模拟—虚拟可视化—污染溯源分析—智能辅助决策”的环境数字化管理业务体系,让生态环境治理更“聪明”,不断丰富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场景。
五、推动数字技术嵌入环境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突破信息时空限制的优势,畅通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互动渠道,集聚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力量和智慧,推动形成网络化、开放性的多元协同治理格局,把数字技术贯通于监测评估、监察执法等生态环境全业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工作中,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数字化服务市场主体水平,以企业“环保脸谱”为政企沟通的直达通道,全面整合涉企业务系统,全面推动数据一次填报多级使用的免重报机制,全面推行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六、营造生态环境领域重大数字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的创新环境。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研究,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培养和引进兼具数字技术与生态环境领域专业知识的复合型跨界人才,形成立体化、高水平的生态环境数字技术人才梯队。构建有利于数字生态文明核心技术突破的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投资模式,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战略前沿、应用基础研究等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