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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1 关于加强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
日期:2024-01-25 提案者:米其智等2人

调研情况: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十四五”以来累计新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亩产吨粮的高标准农田91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11万亩。截止2023年底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4280万亩,占比80%,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农田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提高。通过田、土、水、路、林、电等综合配套建设,农田抗御旱涝等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耕地质量等级稳步提升。以项目区为平台,集聚各类资金加大项目区耕地质量建设,全省耕地质量平均等级不断提高。

三是农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大力推广节水、节地的灌溉技术,建设农田林网,治理水土流失,开展沟渠生态化改造试点,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生态环境。四是项目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粮食平均亩产提高50公斤以上,农民人均节本增收400元以上。

问题分析:

尽管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取得很大成效,但是对照更高水平建设要求,在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在综合环境配套、长效管护机制、后续建设方式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措施不够完善。部分地区现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偏重有形实体工程建设,与农业生产联系不密切,在土壤改良、培肥地力、施肥管理、农田防护、田间灌溉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影响农田使用成效,改造提升任务艰巨。部分建设工程布局不够合理,项目覆盖区域受益不均,建成项目效益不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新能源、新技术、新理念运用不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技术应用不足,科技支撑力度欠缺。

二是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不够健全。现阶段,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产权不清晰,建成后未能有效落实管护责任,公众参与不足。缺乏后续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不利于发挥出农田生产设施功能。部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日常管护不到位,工程使用年限明显缩短,无法保证农田建设质量,难以实现高标准建设需求。管护手段先进程度、自动化程度不够,影响管护水平和效率。

三是高标准农田后续建设亟待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中剩余待建的碎片化严重,田块平整度差,少数田块位于管控区。经地方调查摸底,待建地块中连片地块面积30亩以下的占比超过50%;有少数地块是园地、林地和坑塘水面,个别位于河湖保护范围或限制建设区域,建设难度大、投入成本高。2018年之前多部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由于投资标准相对较低,部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要,迫切需要改造提升的面积约有2000多万亩。苏北、苏中部分县测算,因零散地、插花地建设渠道、田间道路等均要穿过非耕地区域,亩均投资要达6000元以上;苏南某设区市测算,100亩左右的零散地块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需要8000元以上,点状分布的小面积田块(30亩、50亩)需要配套泵站、管道等,投入成本将会更高。

具体建议:

一是用好系统观念,提升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层次。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树立整体化、全域化、系统化、现代化理念,从单一的土地整治升级到流域水源、土壤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水的方面,从流域的角度提升高标准农田用水保障,在面源治理上下功夫提升水质。土的方面,从地力角度升级到生态角度提升土壤质量,建立更有生机的土壤结构。肥的方面,从土地已有肥力角度转向耕作需求角度看肥力供给,提升肥料的有效性。建设方面,从工程性建设升级为系统性建设,提升施工综合效益。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技水平,除了传统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之外,建立适应现代农业生产需要的设施体系,比如充电桩建设,既可以满足作业农机作业、无人机操作需要,也可以作为农业观光交通车辆供电之用。划定工程类型区,确定分区建设目标以及田块平整、土壤治理、田间灌排、作业道路、林网建设、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农用输配电等措施的建设标准,强化农田灌排渠道建设,落实田间道路建设,严控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化学品施用,提升农田灌排能力、土壤修复能力、田间道路运输能力、农田防护能力,实现连片规模经营、土壤安全、水源安全,确保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实际要求。

二是用好创新理念,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实现高标准农田管理数字化改造和提升,让农田管理用数据说话。建立以农田为基础的服务农业生产的数字系统,在建设农田基本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气象预报、病虫害预报等系统,掌握尽可能多的涉农信息,提升管护数字化水平。借鉴工业化理念,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田间农情、墒情、虫情可监测、可预测,通过先进技术手段促进高标准农田管护实现节本增效、提升地力、生态友好的效果。完善高标准农田后续管护制度,坚持建管并重,做到管理维护组织与主体明确职责。部分地区村委会可以组织承担本地区农田管护任务,生产经营主体可作为管护主体,维护农田设施。将涉及的农田水利、硬化道路等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将责任和权益有效结合,建立以县级政府主导、乡镇负责、村为主体、受益共担的管护机制,确保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在资金到位和产量稳定的前提下,实现部分高标准农田轮作轮休,保护地力。

三是注重集成创新,持续提升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水平。第一,高位统筹,建立省、市、县三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与全国农业生产布局相符合、与农业强省建设目标相匹配。把已经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在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先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将现有或规划建设的大中型灌区范围之内的有效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第二,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特别是增加省级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预算。统筹财政相关支农涉农项目资金,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财政支农重点领域,完善资金拨付机制。保障财政资金足额投入,在确保亩均投资3000元的基础上,逐步提升标准,同时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和地方财力实行差异化补助,对地方财政配套比例不作硬性要求。第三,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种植大户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承担部分项目工程建设任务。此外,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生态环境提升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生态环境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以兼顾,形成生态环境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互促进多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