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2022年,江苏圆满完成地方储备粮扩储工作,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的粮食应急保供体系。
问题分析:
但仍面临一些问题:
1.最低收购价“失能”,农民种粮积极性降低。粮食最低收购价连续多年没有上调,农资价格、人工成本等的上涨,导致种植成本逐渐上涨,粮食种植效益低下,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了影响。虽然政府给予粮食直补、农资补贴、规模经营补贴等政策扶持,但种植收益与成本不对等,最低保护价的兜底保障作用没有发挥,政策激励效益递减。江苏省近五年都没有启动过最低保护价收购,五年来的小麦的最低收购价、籼稻的最低保护价、粳稻的最低保护价则都远低于当年的市场轮入价和轮出价格,最低收购价远失去“保护”意义。
2.新粮陈粮价差过大,承储企业面临经营风险。中央和地方各级储备粮支付给承储企业的保管费和轮换费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利息补贴为据实补贴。江苏储备粮保管费统一为110元/吨,轮换费小麦40元/吨﹒年,籼稻60元/吨﹒年,粳稻80元/吨﹒年。承储企业按照市场价收购轮入,但当遇到粮食价格上涨、新陈粮食价差扩大时,企业轮入的新粮价格可能远高于轮出的陈粮,面临较大亏损。各级储备粮轮换和保管费用补贴标准制定较早,近10年未作调整。在物价水平、人工费用、运输成本逐步上涨的情况下,承储企业运营十分困难,给粮食安全带来潜在风险。
3.储备粮订单为托底订单,履约率难以确保。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一般由粮食收储轮换的企业向种粮乡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这类订单农户有选择权,不一定履约。当市场粮食价格高于政府确定的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时,允许农户在市场上自由销售,不得硬性要求农户将粮食出售给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企业;当市场粮食价格低于或等于政府确定的储备粮粮食收购价格时,收购储备粮订单粮食的收购企业要按订单约定价格收购。
具体建议:
1.将粮食补贴在粮食收购价中直接体现。直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把各类粮食补贴折算在收购价中,并根据市场价适时动态调整,而在储备粮的收储补贴环节,储备粮主管部门按实核算轮换差价,给予补贴。
2.建立粮食轮换差价风险调节机制。在轮换费用定额补贴政策基础上,增加风险调节机制。在各级政府粮食风险基金中切出部分资金,设立储备粮轮换风险准备金,对于粮食轮入轮出差价过大,跌幅超过银行同期年贷款利率的部分给予补贴。同时,粮食主管部门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绩效分析,财政、审计部门常态化对承储企业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3.将粮食规模经营补贴转向对粮食订单的补贴支持。不按土地面积计算补贴,而是按完成订单的售粮品质与数量发放补贴。针对储备粮订单,有些省市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市场供应,采取了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的措施,如福建省2017年三等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斤1.36元,省级储备粮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籼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斤0.12元的直接补贴。具体操作是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入库后,售粮农户凭“售粮卡”和“订单收购码单”,兑现直接补贴资金到“一折通”账户。这样既公平地提升了粮农的售粮收益,也保证了储备粮订单的履约率,且补贴实施起来简单易行。对优质粮食的订单也可实施补贴以体现优质优价,使粮食补贴政策能够大力支持粮食品牌建设。建议省委省政府考虑学习福建经验,对我省粮食收储政策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