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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5 关于加快推广加油站税收监管平台的提案
日期:2024-01-25 提案者:张有根等3人

调研情况:

近年来,成品油零售企业偷逃税现象屡禁不绝,严重损害了我省成品油市场生态和经济秩序。成品油违法经营链条中,部分社会加油站是消化地炼不带票资源、社会油库调和油、走私油等非法油品的主要渠道。其抓住加油客户大部分不需要发票的特点,通过无票购进、无票销售、私自篡改加油机数据、隐瞒销售数据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实际应税数量不足10%。

2023年,江苏省税务部门大力开展省内税收整治专项行动,追缴及处罚金额数亿元。因税务稽查资源有限,依靠人力难以完成监管任务,这对矛盾导致了加油站偷逃税行为的泛滥。当前技术上完全能解决这个矛盾,核心是采取互联网+的方式,将加油站销售数据实时在线,准确掌握加油站实际销售量。因此,江苏省亟待建立标准统一、实时数据联网的加油站税收监管平台,强化成品油零售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税收监管,保证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随着近年来国家一系列政策出台,加之对地炼监管变严,不带票资源明显减少,社会加油站带票比例明显增加。据了解,目前加油站零售终端环节仍存在大量偷逃税空间,不法社会加油站铤而走险、顶风作案,利用加油站销售收入申报“非在线、非实时、非智能”的漏洞,实施税收作弊。

一是使用两套系统,其中一套系统备查的“双系统”作弊手段,

二是通过改换税控芯片,使用作弊主板、显示器主板等隐蔽性较高的更换主板及软件作弊手段,达到其隐匿销售收入、少缴税款的目的,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国家税收利益。

并且经调研了解,不法加油站都在等待整治风头过后,继续作弊偷逃税,其背后底层逻辑在于低价不带票资源必须通过隐匿、不受监管的方式销售。

江苏省税务局结合行业税务数据,设计加油站液位仪取数模式的智慧监控系统。已完成加油机防作弊智慧监测软件开发,2023年11月中旬,在扬州10余家加油站试点,取得较好效果。

问题分析:

作为成品油主营单位,江苏石油在实际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加油站税收整治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目前打击税收作弊仍存在较大阻碍,具体表现为:

1.社会站点作弊方式层出不穷,执法困难。部分加油站税收作弊方式多种多样,方法层出不穷,手段呈现科技化、隐蔽化、生态化、迭代快的特点,导致有效线索少、取证查处难、依法监管难。而基层执法往往面临着技术受限、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无法掌握全部证据的固定,无法有效快速判定是否存在篡改销售数据等作弊行为。

2.税收监管平台建设尚不成熟,亟待优化。仅从加油站管理系统软件中进行数据采集的“软件方案”缺陷在于数据篡改难度低、数据真实性难以保证,并且涉及加油站业务系统定制开发;仅从加油机中进行数据采集的“硬件方案”涉及加油站设备改造、施工复杂;仅采用视频监控计算车流量推算销售数据的方案尚未完全成熟。上述三种方案均不能达到税务部门对加油站安全、真实、可靠、便捷的监管要求。

3.加油站税收监管涉及部门多,未形成长效机制。涉及税务等相关部门较多,职责存在交叉和模糊地带,各信息系统未有效贯通,协调难度大。加之法律制度尚未完全落地等原因,加油站税收作弊案件查处难度大、市场乱象难以根除。

具体建议:

一是加快推广税收监管平台。建议在成品油零售领域,由税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加快推广全省标准统一的加油站智能税收监管平台,强化加油站销售数据监管。联合下发加油站税收监管平台建设推广相关指导意见,从省级层面统一建设技术标准和技术路线,完善系统监管运行机制及运维方案。采取“液位仪系统监管+销售系统取数监管”的综合监管模式,从源头监管,基于多维数据分析,实时掌握加油站进销存数据、营业收入,提升全流程监控效果。

二是加强常态化监管。建立企业名录、“一企一台账”、信用档案,对开展或帮助加油站税收作弊的厂商列入失信名单。深入分析加油站涉税风险,研究开发风险指标,常态化排查进销不匹配、少申报收入、购销台账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实施税收作弊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及《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制度进行严厉打击、追责并曝光。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查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增强市场整治合力。建立税务与相关部门间的数据交换机制,打破多部门数据平台壁垒,不断深化监管信息共享应用,形成监管合力。打通成品油零售线上支付数据查询渠道,获取金融管理等部门及第三方支付数据,堵塞成品油零售隐匿销售收入的支付渠道漏洞。借助社会力量协助开展线索摸排、稽查暗访、证据固定,提升检查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和查处效率。增设举报奖励机制,按照举报线索并实际查处的案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企业或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