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宏国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这些重要论断为新时期全面深入推进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人民政协有着界别的天然禀赋和界别协商的独特优势,理应充分发挥界别协商在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一、界别协商彰显人民政协鲜明的特色和优势
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组织基础,是人民政协组织履职活动的基本单位。与其他协商形式相比,界别协商的特色非常鲜明:一是专业性。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汇集了各行各业的佼佼者。界别委员建言协商,可以为党政决策提供更为专业、更为精准、更接“地气”的意见建议。二是基础性。界别活动是委员履职最基本、最常见的形式。界别协商是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的基础环节,为协商民主深入开展做好铺垫。三是灵活性。在人民政协组织体系中,界别是最具活力的组织单元。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各环节,界别可因时因势开展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界别协商“聚贤在先,咨政建言”,其协商形式、内容都富有灵活性。
界别协商是人民政协智力、组织、制度优势的结合点和交汇点,理应成为推进协商民主的立足点。界别协商首先是推进协商民主工作的“突破口”。可以改进和完善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协商民主机制,让利益各方充分参与讨论、表达意愿,促进思想的交流、交锋和交融。其次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助推器”。界别与界别群众有着天然联系,通过界别协商,可以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发挥政协作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和主要平台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三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活力源”。人民政协应突出界别特色,活跃有序地组织界别协商,推动协商成效的全面提高。
二、界别协商体现协商民主的本质要求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其主旨是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寻求并达成利益各方均可接受的决策方案;其逻辑起点是各方力量的联合和人民的凝聚,以及对各方相关权益的尊重和维护;其核心原则是在尊重权利和理性的基础上,客观审慎地对话、讨论和协商,从而达成共识,作出符合公共利益的决策。
界别设置为社会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提供了制度保障,界别协商则为各界别提供了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和平台。第一,界别协商主体具有广泛代表性。协商民主要求协商主体具有包容性,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人民政协界别涵盖各方,通过界别协商所形成的意见、建议,更容易被界别群众接受,所形成的决策更容易得到各界群众的广泛遵守。第二,界别协商过程有利于充分表达。通过界别内部协商、界别之间协商、界别与相关党政职能部门协商等形式,既吸纳多数人的意见建议,又尊重少数人的合理诉求,并从制度上保障界别委员的话语权,让不同社会群体的意见和要求得到系统、综合反映。第三,界别协商成果得到有机整合。界别协商蕴涵着合作、参与、协商、包容的协商民主精神,可吸纳更多公民参与协商,使公共决策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从而促进党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界别协商在人民政协推进协商民主中应发挥重要作用
十三届常州市政协自换届以来,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工作,尤其是在界别协商方面作了一些思考,并与辖市区政协合作联动,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我们认为,应重点围绕“三个到位”来推进界别协商工作。
(一)认识到位,有力营造界别协商的氛围
在党政领导层面,应把界别协商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相关议事规则,纳入党政职能部门工作范畴,全力支持、积极推动、主动参与界别协商。党政职能部门应与政协、界别建立制度化联系,开展经常性协商,为界别协商提供更宽广的空间、更便利的条件。
在政协组织层面,应注重加强界别建设,在召集人、委员的构成、载体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重点要放大专委会协调、组织、服务功能,有的放矢组织界别活动,强化界别协商的基础性作用。今年,我们把经济、民进等6个界别在相关专委会的指导协调下,通过调研分别提出的建议,有效整合为《关于推进“三改”工程步伐的建议》这一份界别集体提案,并作为市政协“一号提案”和主席会议督办提案,实施高端协商办理,全力助推危旧房、城中村、低洼地改造工作。市党政主要领导先后就“一号提案”作出批示,市政府将此作为提案办理的重中之重,在吸纳界别委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订并实施了《常州市市区“三改”工作实施意见》。目前,相关改造项目正有序推进,受到居民的广泛好评。
在政协委员层面,应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委员有意识地将个体智慧转化为界别集体智慧,把委员的潜在优势转化为界别的现实优势。去年换届以来,我们推动8个专委会分别建立一个“委员之家”,引导各界别把“简约、快乐、儒雅”团队文化融入“委员之家”建设和运行中,促进了界别活动、界别协商的常态化。加强与辖市区政协的合作联动,在乡镇、街道探索建立“委员工作室”、“界别+政协工委”活动模式,开展委员联系群众“接待日”活动,都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规范到位,有序探索界别协商的方法
要有顶层设计。加强顶层设计,作出统一规定。特别是应在国家层面尽快推动《政协章程》的修订完善,或者在省级层面出台相关的意见,用以指导地方的实践活动。
要有制度保障。可在省级或者地市级层面形成规范性的制度文件,先试点再全面推行。重点应明确界别协商的主体、方式、内容和程序等,以增强制度的刚性,实现协商从随机到常规、从政策性到制度性、从额外工作到应尽职责的转变。
要有健全机制。可采用“1+X”模式,健全界别协商工作机制。“1”即由各级党委推出政协界别协商工作规则;“X”即由党委或政协推出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界别,政协常委联系界别委员、专委会联系界别、界别对口联系党政职能部门、界别小组召集人等具体机制,增强可操作性。
(三)把握到位,有效提升界别协商的水平
要突出计划性。应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精选优选界别协商议题,结合政协各项职能,制定并实施好年度协商计划。今年,我们围绕“学习十八大,推进现代化”主线,进一步加强界别整体协商,精心组织“委员界别月”活动和“网上论坛”;加强界别联合协商,组织跨界别的集体提案、专项民主监督等活动;加强界别个别协商,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从而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要注重开放性。界别协商应坚持公开化,做到协商议题、过程、结果的公开。在具体开展界别协商时,不应拘泥于固定模式,而应视议题需要采取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必要时可邀请界别群众直接参与协商。今年,我们紧扣“民生、名城、名人”工作,在专项民主监督中更多植入界别元素,以“关注实事项目,促进民生幸福”为主题,把相关界别分成六大组,对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了专题视察和民主协商,使得界别协商有了实实在在的载体。
要体现实效性。应注重把界别协商与其他履职形式衔接起来,增强协商实效性。如在专题协商前开展界别协商,组织界别与党政职能部门开展对口协商,组织界别参与提案办理协商。今年,我们分别组织了清华商会会员企业与10多个政府部门,经济界外贸企业委员与海关等多场政策、信息对接活动,对接双方在轻松“对话”中沟通了想法、解决了困难;在推进常州经济可持续发展、古镇老街古村落保护利用等6个重点课题的协商调研时,积极推动相关界别参加协商建言,委员的建议得到了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推动了全市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常州市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