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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6-06 16:18

  

徐  鸣

 

  2019年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1949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4月23日,南京解放。渡江战役胜利之后,解放军以雷霆万钧之力席卷全国。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会议规定五星红旗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北平为首都并改名为北京。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新中国的诞生奠定了基础,也开启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个新时代。 

  江苏政协是人民政协的一个地方组织。回顾江苏政协的发展历程,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人民政协70年的辉煌历史。从江苏政协的发展来看,大体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江苏政协的创始阶段。1949年6月,江苏全境解放。解放后的江苏曾划分为三个行政单位,分别是南京市和苏南行政区、苏北行政区。建国初期,用普选方式产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尚不具备。南京市和苏南地区、苏北地区分别根据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发布的《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市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组织通则》等,先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各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协商委员会,作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的常设机关,同时也作为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的政治协商机关,代行人民政协地方组织的职权。 

  1949年10月25日至31日,苏南地区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无锡市举行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驻会委员会,并选出了驻会委员会委员。11月2日,苏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驻会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推选陈丕显为驻会委员会主席,荣德生、钱孙卿、陆小波、蒋维乔、钟民、欧阳惠林为副主席。12月8日至12日,南京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粟裕当选为主席,唐亮、邓昊明、李承干,张士一为副主席。1950年10月7日至15日,苏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扬州市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苏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萧望东当选为主席,万众一、吴月波、高峰、计雨亭、张敬礼为副主席。至1953年1月恢复江苏省建制时,南京市和苏南区协商委员会经历了两届,苏北区协商委员会经历了一届。新生的协商委员会为建国初期的政权建设和民主政治协商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 

  1952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批准组成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决议,正式成立江苏省人民政府,并撤销苏南、苏北行政公署,将原江苏省旧辖地区、时属山东省的徐州市、新海连市(连云港市)、赣榆县、东海县、邳县、丰县、沛县、砀山县、萧县、华山县、铜北县、淮北盐区及安徽省的江浦县重新划归江苏省。江苏省人民政府设立于南京,原属华东军政委员会直辖的南京市改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直辖市。根据行政区划的重大变动,1953年1月5日,南京市、苏南区、苏北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在南京举行了联席会议,对成立江苏省协商委员会的具体问题广泛交换意见。会议经讨论一致决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三个地区的协商委员会合并,并推选柯庆施为省协商委员会主席,叶朝胥为秘书长。三个地区的协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原在徐州市的山东省协商委员会委员程秉文等16人组成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新成立的江苏省协商委员会继续担当人民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的常设机关和政治协商机关的双重职能。在这一阶段,省协商委员会组织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审议政府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广泛开展各项社会活动。 

  第二个阶段是江苏政协的探索阶段。1954年8月5日至11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江苏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省人民政府、省协商委员会分别向大会报告了工作,大会选举了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并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根据《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协商委员会不再担当人民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常设机关的职能。1954年12月29日,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开幕前夕,毛泽东主席召集有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发表了《关于政协性质和任务》的重要谈话,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政协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是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的机关。”毛泽东主席的谈话为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1955年4月21目至2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省政协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江渭清为主席,陈光、冷遹、潘菽、李明扬、陈鹤琴、宫维桢为副主席。12月22日,省政协举行第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在省辖市及昆山、吴江、江阴,宜兴、丹阳、武进、泰兴、如皋、海门、东台等20个县成立政协县委员会。至此,人民政协作为一个民主协商和统一战线组织在金省各地逐步建立起来。至1966年“文革”前夕,江苏省政协一共经历了三届。1959年12月21日至29日,政协江苏省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选举江渭清为主席,陈光、彭冲、李乐平、陈鹤琴、宫维桢、陆小波、任崇高、高一涵、杨廷宝为副主席,官维桢兼秘书长。1964年9月21日至27日,政协江苏省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选举江渭清为主席,陈光、彭冲、李乐平、陈鹤琴、宫维桢、陆小波、任崇高、高一涵、杨廷宝、张光中为副主席,叶胥朝为秘书长。至1966年,全省的市县政协组织达到了59个,人民政协日益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1966年5月10日,政协江苏省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之后,省政协机关转入“文革”学习。在“文革”期间,人民政协工作被迫停止。 

  第三个阶段是江苏政协的发展阶段。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央果断结束“文革”,党和国家建设重新走上了正确轨道。1978年2月24日至3月8日,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修改并颁布了新的政协章程,选举邓小平为全国政协主席。在全国政协会议召开之前,江苏省于1977年12月24至29日召开了政协江苏省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许家屯为主席,刘顺元、宫维桢、张光中、张启龙、李士英、管文蔚、杨廷宝、吴贻芳、刘国均等18人为副主席。省政协的各项工作得到了恢复,各民主党派活动和民主政治协商逐渐趋于正常。按照新的政协章程规定,人民政协每届任期五年。1983年4月20日至30日,政协江苏省第五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钱钟韩为主席,吴贻芳、韦永义、王昭铨等13人为副主席。1988年1月20日至29日,政协江苏省第六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钱钟韩为主席,罗运来、丁光训、邓昊明等11人为副主席。1993年4月13日至20日,政协江苏省第七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孙颔为主席,段绪申、陈邃衡、章臣桓等9人为副主席。1998年2月13日至19日,政协江苏省第八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曹克明为主席,胡福明、段绪申、韩文藻等11人为副主席。这一年,全省政协组织达到了108个,实现了市县区政协组织全覆盖。2003年2月16日至22日,政协江苏省第九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许仲林为主席,王荣炳、林玉英、闵乃本等12人为副主席。2008年1月24日至28日,政协江苏省第十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张连珍为主席,周珉、张九汉、陈凌孚等9人为副主席。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协工作十分关心,进一步明确了政协的性质与任务,政协工作进入了新时代。2013年1月19日至24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张连珍为主席,何权、程崇庆、周健民等9人为副主席。2018年1月25日至29日,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黄莉新为主席,周健民、朱晓进、洪慧民等9人为副主席。会议决议号召,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实现政协新作为、展现政协新气象,为谱写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苏新篇章、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共同奋斗! 

  回望既往,岁月匆匆;展望未来,使命光荣!70年来,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得到发展与壮大,人民政协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与地位越来越重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与广阔的空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继承与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牢牢把握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能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把人民政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作者系江苏省政协理论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