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切实增强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是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提出的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大会上指出:要“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助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近年来,苏州市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握政协协商式监督的定位,丰富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民主监督工作质效明显提升,为推动苏州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作示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认识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实效的重要意义
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创造和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站在新征程,我们必须把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摆在政协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好抓实。
其一,这是政协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坚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职尽责”。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出许多事关全局的重要改革举措。这是人民政协深入调研、履职建言需要牢牢把握的重点,也是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实效,可以助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现代化进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和风险,从而在监督中统一思想、化解矛盾、增进团结,汇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
其二,这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需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果,是我国人民民主的最新发展,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把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和理念贯穿于公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民主监督的实质是人民监督,是人民内部各方面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有利于更好保障最广大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三,这是新征程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着力重点。中共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认真履职尽责,取得可喜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相比,民主监督是政协履职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对民主监督是什么、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认识上不去、把握不到位,工作机制和组织形式仍需完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等。面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党和人民对政协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是新征程人民政协绕不开且必须回答的课题。
二、抓住用好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实效的优势条件
当前,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既有理论意义和现实需要,也面临良好机遇和有利因素。苏州市政协在民主监督实践中,紧紧抓住和用好这些优势条件,推动民主监督工作开创新局面。
其一,科学理论的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关心和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刻阐述事关人民政协事业长远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其中,有关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要求,为人民政协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政治指引和思想指引。苏州市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开展民主监督时,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题”“解题”“答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高水平民主监督的工作实践。
其二,专门力量的支撑。人民政协拥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庞大的委员队伍,这是其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保障。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联系面广、代表性强,智力密集,能够及时反映各行各业群众的利益诉求,并将之有效转化为开展协商式监督的批评意见,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直面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关系、增进共识作用。十五届苏州市政协500多名委员,是社会各界的优秀人士,政治上有地位、理论上有修养、业务上有功底、学术上有造诣、社会上有影响,在开展与其专业领域相关的民主监督方面具有突出的“专业”和“专长”优势,大大增强了政协民主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
其三,制度规定的保障。长期以来,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主要依据宪法法律、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文件开展。2017年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政协民主监督的概念、内容形式、程序机制和组织领导等作出明确规定,这在党的历史上、政协历史上都是第一次,是推进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创新举措。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又进一步作出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的重要部署。2023年全国政协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收到积极成效。近年来,苏州市政协先后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政协民主监督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其四,实践经验的借鉴。人民政协自成立以来,在民主监督方面进行了长期的实践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党政高度重视,监督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形式更加多样、程序更加规范,实效不断提升。苏州市政协把“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作为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调研课题,系统总结全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经验成效和特色亮点,分析梳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学习借鉴上海、杭州等地民主监督的经验做法,着力从已有的实践经验中得到启示、开阔思路,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具体举措。
三、准确把握提升政协民主监督实效的实践要求
政协民主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中国特色、具有独特优势的社会主义监督形式。新征程上,人民政协要在把握性质定位中彰显监督特色,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发挥监督作用,在坚持守正创新中增强监督活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把牢民主监督的方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协民主监督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实践中,苏州市政协始终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民主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年政协重点民主监督议题都纳入市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协商计划,报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这启示我们,提高民主监督实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制度、人民政协组织的鲜明政治属性和政协委员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委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导,把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发挥好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明确监督目的,按照党的意志组织开展监督,正确发声,重在通过促进工作来推动党政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政协民主监督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阐释宣传,为开展民主监督提供学理支撑、营造良好环境。
第二,服务发展大局,进一步突出民主监督的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问题导向,监督才能监到关键处。实践中,苏州市政协注重从党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最困难的领域、改革发展稳定最突出的障碍、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方面精心选题,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开展协商式监督,形成监督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参考,实现了民主监督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效衔接。这启示我们,提高民主监督实效,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把助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政协民主监督的主题主线,在聚力重点任务上强化问题导向,把力量和资源集中到最关键、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上,提高民主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把协商交流作为主要工作方式,把握好监督的边界和节奏,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使各方了解彼此观点,最大限度增进共识、凝心聚力。
第三,搭建平台载体,进一步丰富民主监督的形式。政协民主监督“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开展,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实践中,苏州市政协在充分发挥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调研监督、专项监督、社情民意信息监督、特约监督员监督等基本监督形式作用的同时,因地制宜探索新的民主监督形式和载体,比如结合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开展小微监督;探索建立政协民主监督与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联动协作机制;把握信息化发展趋势,将政协民主监督向网上拓展等,实现多种监督优势叠加。这启示我们,提高民主监督实效,要统筹履行、整体推进政协三大职能,把民主监督同政协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在开展各类协商活动中增加监督性内容比重,并与其它监督形式有机贯通、同向发力,实现多种监督优势的叠加。用信息技术赋能政协民主监督,推动民主监督组织机制、方法流程、手段工具创新完善。
第四,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民主监督的程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必然要求。实践中,苏州市政协建立政情通报机制,常态化邀请党政领导到政协通报工作,进一步拓宽委员履职视野;完善民主监督组织实施机制,坚持在开展重要民主监督活动前制定实施方案,采纳落实监督意见情况列入党委督查范围,并及时通报参加监督的单位和政协委员;强化对委员民主监督业务培训与指导,将委员参加民主监督工作情况作为委员履职积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启示我们,提高民主监督实效,要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针对不同的监督方式,进一步细化制订计划、拟订方案、组织实施、审议意见、办理意见、反馈落实的程序机制;特别要完善民主监督成果的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包括完善监督意见的甄别、整理、报送机制,探索将监督建议转化为党政部门决策的议题和执行方案的选项,探索建立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共同督办的机制,探索对重大监督意见建议再调研再协商再监督的机制等,做好民主监督的“下半篇”文章。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培训、业务学习、实践养成一体推进,引导委员秉持公心愿监督、直言不讳真监督、有理有据善监督,自觉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
(作者:金建明,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江苏省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