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至28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率调研组,来我省专题调研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和调研组一行进行了座谈。
在苏期间,调研组听取我省司法体制改革情况通报,并赴南京、苏州实地考察。齐续春在调研座谈时说,司法体制改革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和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保障。他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把握,由党统筹协调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二是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坚持法官、检察官的责权利相统一,正确处理好主审法官与审委会、合议庭的关系,完善主审法官负责制、审委会制度和合议庭责任制。三是要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司法机关内部行政管理体制。分离审判权与行政事务管理权,大力简化内外部行政事务,优化人员管理。四是要重视相关法律的修订和完善。对于一些已经无法适应和满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的现行法律,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将已取得的司法改革成效及时通过修改完善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转化为法治建设成果。
张连珍在介绍了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省政协工作的有关情况后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全国政协此次调研,针对性很强,很有意义。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提供了新的指引。江苏是中央政法委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第二批试点省份。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批准的《江苏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关键问题,着力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学亨、朱孝清、吕忠梅、廖长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等参加调研。省政协副主席程崇庆、范燕青,秘书长吴洪彪参加座谈,范燕青陪同调研。(郑 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