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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31 16:06 来源: 本站原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6年2月2日在南京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学习讨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同志讲话。2.听取和审议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议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列席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5.讨论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6.选举。7.审议通过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8.审议通过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9.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