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读书 / 读书心得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读书 / 读书心得
发布日期:2022-09-20 15:49

 宿迁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冯岩

  《条例》明确,政治协商有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两种基本形式。各级政协组织应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要求,积极推动政协政治协商与政党协商相衔接,谱写新时代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事业新篇章。

  在坚持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上相衔接。《条例》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政治协商的首要原则。各级政协党组肩负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同级党委工作要求”的职责使命。在中共宿迁市委领导下,宿迁市政协系统开展政治同向、思想同心、组织同建、能力同进、作风同抓“五同”党建工程,建立“市政协党组—市政协委员联合党委—委员履职小组临时党支部—界别临时党小组”委员党组织体系,实现党建“两个全覆盖”,为实现党对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全面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在服务中心大局、助推现代化建设上相衔接。《条例》明确了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两者有不同之处,但其主要目标都是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开展协商议政。各级政协组织、党委统战部门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选准协商议题,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协调制定各自年度协商计划并按程序报同级党委批准,及时相互通报重要协商活动和协商成果,衔接配合,共同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实现“1+1>2”的效果。

  在促进多党合作、完善新型政党制度上相衔接。《条例》规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是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共同主体。宿迁市政协组织党外人士专题视察,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结合自身特色以及年度协商计划开展经常性考察调研,为他们参与政治协商打好基础;建立健全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开展委员教育培训、读书学习等活动,注重培育党外界别召集人,提高民主党派政协委员的协商能力,促进政党协商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质量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