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08年提案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08年提案
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江苏是军工大省,拥有众多的军工科研院所,覆盖了航天、航空、船舶、核、兵器以及军用电子等全部军工行业,其中许多研究院所是我国军工体系中的核心骨干单位,拥有非常雄厚的人才资源和物质资源,尤其在军用电子、航空、航天领域,更是处于我国军工行业的领先地位。长期以来,江苏省的军工科研院所不仅承担了我国的军事装备科研生产任务,也为发展江苏地方经济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以江苏省的军工科研院所拥有的人才资源、科研设施等条件,目前还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能力。特别是在"十五"期间,国家对军工科研院所的技术改造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使得这些单位的科研生产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某些方面,已经达到了和国外同类单位的先进水平。以南京市为例,"十五"期间,军工科研院所投入的技术改造经费累计近百亿之巨,但南京市军工系统2006年的总经济规模刚刚超过一百亿,这说明仍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江苏的军工科研院所每年有上百项科研成果通过鉴定并获奖,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自主创新的成果,这些成果中有许多同样可以在民用领域发挥作用。以美国为例,许多尖端技术都是首先在军事领域发明,而后才转化到民用产品中。例如,有一种治疗肿瘤的冷冻设备,价值二百多万人民币,其中就采用了27项航天专利。另外,中国的军工行业由于长期受到国外的严密封锁,完全依靠"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才得以发展壮大。因此,军工科研院所都建有比较完善的自主创新管理体系,并长期在实践中得到考验,完成了党和国家赋予的艰巨任务。 因此,在政策、经济以及协调等方面采取措施,来引导、帮助、鼓励江苏的军工科研院所更多地参与到地方经济建设中来,对提高江苏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大有裨益的。具体建议如下: 1、在政策上给予军工科研院所和地方企业同等的待遇,尤其在其能力改造、基本建设、产业扩展等方面予以积极的指导和帮助。 2、积极、主动地与军工科研院所所属的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单位沟通,以政策、服务和热情吸引集团公司将优势产业向江苏集中,并扩大规模。 3、对江苏的军工科研院所进行能力调查,将其研发能力、生产能力纳入到我省产业集群规划之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 4、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与军工科研院所的沟通联络机制,及时了解其在科研成果、能力发展等方面的进展,并为其成果向民用产业转化提供桥梁式的服务,对其成果的产业化工作提供帮助和指导。 5、省级创新基金的使用应向有技术优势的单位倾斜,包括军工科研院所在内应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