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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全面达小康,关键在健康",加强卫生公平性制度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是江苏省"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关键。 多年来尤其是200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江苏省卫生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等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提高卫生公平性的制度,有力改善了江苏卫生不公平的状况,使江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与全面达小康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最近,我就卫生公平性的问题作了专题调查,在被调查的316名病人中,反映最突出的有三个问题: 一是认为我省医疗资源配置及利用不公平,占被调查人员的96.3% 。大家认为,目前我省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大中型医院,而农村、城市郊区和城乡结合部医疗资源却相对较少,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全省70%以上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的30%又集中在大医院,而全省农村人口占到70%以上,却只能享受到不足30%的医疗资源。 二是认为目前转诊政策不公平,占被调查人员的72.4% 。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城镇职工医保转诊受限制,有些地区规定转诊到外地或上级医院要扣钱,城镇居民医保不能自主选择转诊医院,而是规定只允许转诊到指定的几家医院,将一些被人民群众长期认可的好的高层次专科医院都排除在外,造成存量医疗资源浪费,使"看病难"进一步恶化。 三是认为目前报销规定不公平,占被调查人员的68.6% 。大家认为,按照目前规定,到公立医院看病准予报销,到民营医院看病不予报销,有些地方规定,报销只允许财政发票,税务发票不能报销,似乎税务发票不是医疗发票。到定点医院看病能报销,去非定点医院就不予报销,即使能报销,比例也很低;到定点医院看病没有自主选择材料的权利,即使自费选择也不允许,对此,群众意见较大。 分析产生上述不公平的原因,主要是有关部门领导对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公平性的认识不到位,因而导致了制定政策上的偏差。 建议: 一、完善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和适量发展民营医院尤其是专科民营医院的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有资料显示,我省大医院病例中,门诊有84.8%的患者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住院慢性病患者有76%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解决。因此,要制定从人、财、物上向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倾斜,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制度,将大、中医院过剩的资源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移,尽快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设备、技术状况,并实行"双向转诊",从而优化全省医疗资源配置,缓解"看病难"。 民营医院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卫生资源的一部分,但在实际工作中,民营医院没有被放到一个公平发展的位置上,过多、过度地将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区别,使民营医院游离于卫生医政工作的范畴,尤其在民营医院准入、监管、扶持等方面缺乏细则及具体政策。在这次调查中,主张更多发展民营医院的占到56.38%。因此,建议切实把民营医院纳入到整个卫生事业管理体系;对民营医院准入、监管等方面制定相关细则,做到有法可依;对民营医院中医疗条件好、服务管理规范、价格能完全执行江苏省医保价格及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民营医院允许有条件地转为非营利性医院,更多地承担社会公益性责任。从某种意义上说,民营医院税务发票能否在医保部门报销,成了是否真正体现公平发展民营医院的重要标志。 二、完善转诊制度,尊重人民群众自主选择医院的权利。 在这次调查中,认为应自主选择转诊医院的占到98.7% 。建议建立相关制度,规定人民群众有自主选择转诊医院的权利,尤其是城镇居民医保转诊应与职工医保完全接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生有推荐医院的权利,不应有决定转诊医院的权利。为了激励医院之间的有序竞争,方便人民群众转诊,建议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的二级转诊制,把医疗条件好、医疗水平高的医院(包括一些高层次的民营医院)纳入到职工、居民医保定点范围,更好地体现医疗资源利用的公平性。 三、完善看病报销制度,为人民群众就医提供方便。 从调查情况看,78.49%的病人选择医院看病最看重的不是医院公立、私立性质,而是看重医院的诊疗技术、服务态度及医疗费用,建议制定政策,打破到私立医院、非定点医院看病不能报销的限制,允许老百姓到民营医院、非定点医院看病,也可按一定比例报销。考虑到我国国情和控制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可以把到非定点医院、私立医院看病的报销比例适量降低。因此,应允许病人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材料,不超出规定材料的费用应予报销。为引导群众"小病到社区",可适当提高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的报销比例,患者到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诊疗,报销的比例也可比到三级医院就诊略高。对新农合,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建议提高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