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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随着近几年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江苏省的居民小区越来越多,虽然很多小区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但由于物业管理的服务不能到位,很多小区业主以拒交物管费的方式抵制物业管理公司,已造成很多新建小区物管撤出的局面。加之以前尚有很多老的小区从来没有物业管理,使得很多小区卫生状况恶化、停车位问题也日益突出、治安呈现出较为严重的趋势,尤其是入室盗窃、抢劫、偷窃发案率近一段时间呈明显上升趋势,而这类案件的破案率又较低,百姓没有安全感,被偷窃的小区人心惶惶。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很多矛盾。这些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经过调查发现,上述问题的发生主要有以下的原因: 1、物业管理公司本身存在不按合同服务的情况较多。如:1)不执行物价局核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而多收费。2)未按照物管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约开展服务。如没有24小时执守大门,或人在岗但未尽责,任何闲杂人等均可进入小区,起不到应有的保安作用,未能及时打扫小区卫生等。3)为增加收入,物管公司将原应作为小区 "会所"的用房租赁给小商贩,擅自处置业主的公共用地,甚至强行占用业主的地下室或车库,用以出租创收,造成许多治安与卫生问题。4)物管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差,大多为外地或本地的农民工,擅离职守,拖家带口情况较为严重,甚至里外勾结、监守自盗。5)为增加收入,物管公司擅自将业主共同使用的停车位擅自租借给小区之外的人员停车,侵权行为严重。 2、没有建立对物业管理公司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目前虽然各区房产部门已成立了管理物业公司的机构,但并没有授予处罚管理的权利,对违规的物业公司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罚和管理,丧失了应有的作用。 3、老小区大多为单位职工住宅小区,一方面原单位已改制,单位不再对老职工小区进行管理和给予经费支持,另一方面由于二手房的买卖,许多小区已不再由原职工居住,给建立业主委员会造成一定困难,使老小区处于完全无人管理的局面,甚至有的小区连大门都没有,无法封闭。 4、部分新建小区因无人挑头倡议成立业主委员会,开发商在入住时强行塞给的物管公司认为是短期服务,敷衍了事,实则不加任何管理,造成有小区但无管理的局面。 5、部分小区由于开发商先天设施不完善,如未建好小区围墙、没有为物管公司留用办公用房等,给物管公司的管理造成实际困难。 其实很多问题只要政府出面协调就可解决,而且政府也不用花费很多的经费。解决上述问题建议如下: 1、建议立法将小区卫生与环境的管理纳入到街道社区的职责范畴,授权街道与社区对小区卫生与环境进行管理,包括:帮助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政府投入,完善小区的围墙和小区大门;在业主委员会建立之前,安排人员对小区楼道及环境卫生进行打扫,费用由业主承担。 2、立法将小区的安全和车位管理纳入到派出所治安警的工作职责,授权派出所对小区的安全和车位进行管理,包括:1)为无人管理的小区建立门卫和保安系统。2)合理分配小区车位,将收到的车位费弥补保安的费用,不足部分经费由小区业主缴纳。3)有条件的小区建立小区巡更系统。 3、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和处罚力度。授予房产局处罚管理的权利,对违规的物业公司进行有效的处罚和管理。对故意侵害业主权利与故意不守合约的物管公司进行验证,取消继续从业的资格。 这样可以有效快速地解决无物管小区的安全与卫生问题,为建设和谐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