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江苏积极探索食品药品长效监管机制,为人民群众购买放心食品、用上安心药品作出了积极努力。由于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起步晚、基础弱,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因此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各监管部门缺乏协调,政出多门。以药品为例,医药管理的政府部门有:发改委、药监局、卫生厅、社保部门、工商局、财政厅及科技厅等,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出台的新政策常常不配套,衔接性不强,导致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无所适从。 2.对举报人奖励及保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2006年数据显示,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小作坊占到71%。这些小作坊大多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恶劣,存在制造有毒有害食品的潜在危险。虽然有关法规明确规定了对举报行为的奖励及保密原则,但可操作性不强,举报人的积极性尚未完全调动起来。 3.药房托管模式尚未真正惠及人民。事实表明,这一模式不仅未能解决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和商业贿赂问题,而且产生了不少新问题。如:优质品牌药品遭抛弃,价格相对便宜但质量得不到保证的药品却迅速进入托管药房,甚至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群众产生了用药安全方面的担忧。 4."非药品"监管不够完善。很多保健食品、消毒产品等"非药品"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不具有药品在经营使用过程中的法律地位。但不法生产者和销售者为攫取超额利润,采用各种手法冒充和销售各类"非药品",对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5.违规广告依旧泛滥。医疗、保健食品、药品三类违法广告发布率占所有违法广告的50%以上。一些产品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册,肆意夸大宣传,对消费者进行暗示和误导,给老百姓求医问药带来极大困扰。尽管我省从2003年开始加大药品广告监督检查力度,但药品违法广告依旧屡禁不止。 为此建议: 1.健全地方法规体系,加强各监管部门协作。尽快出台省级《食品安全法》等管理条例,整合现有资源,明确部门职能,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质量检测机制。尽快审议通过《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等法案,保证执法机构对"一药多名"、违法药品广告、药品购销凭证等难点问题监管时有法可依。此外,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建立联席工作制,尤其是在制定并出台相关政策时,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使政策更具可操作性。 2.完善举报机制,增强可操作性。扩大举报奖励范围,对所有举报有功人员均实行奖励,而不仅仅限定在"大案要案"。确定举报奖励金额,可将举报奖励金额与惩处金额或挽回损失金额挂钩。整合奖励资源,探索将举报奖励纳入"见义勇为基金"奖励范围。加强举报途径宣传,方便举报人举报,对举报人实行秘密奖励,维护其人身安全及利益。 3. 加快发展我省医药B2B电子商务及"两票制"管理。加快发展医药B2B电子商务,将大大减少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层层加价,给消费者以最大实惠。加快建设我省特色的"两票制"管理,一是与现代化药品物流系统建设相补充,确保配送网络覆盖面广、无盲点;二是引导集团企业内部的商业公司及无配送能力的商业公司加速向商业推广方向转型,规范从事药品策划推广、招商等工作,不能直接销售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决定是否与其合作并支付相应费用。 4.完善药房托管方案,进一步降低医疗机构对药品销售收入的依赖。由于医疗机构不愿意损害自身利益,纷纷向托管药房索要高价--要求托管药房支付占其营业收入40%左右的托管费及药房人员工资费用等,使托管方在采购和调配中,更多考虑药品的利润空间而不是品质。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在于从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入手,解决医疗经费不足问题,降低医疗机构对药品销售收入的依赖。 5.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监管力度。严格审查"非药品"成份,凡添加药品活性成份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审批的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 "非药品"销售严加管理,凡宣传药品疗效或仿冒药品包装等产品,一律禁止进入采购销售渠道。禁止以直接消费者为目标、以销售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 "推介会"、"展销会"及"义诊"活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以新闻发布会、曝光台、社区宣传等各种方式,提醒公众慎购"非药品"。 6.加大对刊播违规广告媒体的处罚力度,发挥媒体正确舆论导向作用。通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提高媒体和群众对违规广告的识别度。另一方面,积极杜绝少数媒体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进行恶意炒作。相关管理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采取主动方式向外界公布事实,并跟进发展情况。一旦发现事实与报道不符,及时选择权威媒体节目公布事实,避免事实真相被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