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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重视农业发展工作,是构建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基础。因此,保障农业机械化(下简农机化)事业的持续发展、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而从我省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机化的效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制约。 一、影响农机化持续发展因素分析 1、农机化管理工作机制不适应当前农机化发展趋势 目前我省的农机化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仍然保持着传统的管理模式,尚未完全向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体、地方法规为补充,以市场经济为导向、按农艺与农机化有机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转变。缺少简洁有效的管理体系,在某些环节上其上、下、左、右沟通不够畅通。缺少与农民用户、农机大户直接沟通与对话。尚未很好营造令行禁止的环境,比如秸杆禁焚烧、明令淘汰的农机装备仍然得不到有效的控制。 2、农机化技术创新不足、农机装备潜在的整体功能相对降低 当前农机装备的现状是:结构简单,多数采用机械变速、无驾驶室或有驾驶室其密封性能差等;制造加工精度粗糙、产品的震动大、噪声大、排放污染大、三漏现象普遍;作业过程仍然由人工控制,难能与生产对象的不确定性和作业环境的复杂性相适应,足见其装备的技术含量不高;技术更新迟缓或停滞不前,一般都是沿用上世纪80年代的科研成果,如联合收获机械、旋耕机、秸杆还田机、播种施肥机械等等,由此大大削弱了农机装备的效能,导致农机装备在农艺技术推广应用中显得无能为力。 3、农机管理部门职能不完善,难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目前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作业质量等三大市场出现很多损害农民利益和农机户利益的问题,而政府在职能的规定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管职能的有关部门,由于管辖范围广、加上市场突发事件多、也就无暇顾及农机产品、特别农机三大市场的监管往往处于过问又不过问的状态,农机管理部门也就难于保证广大农民和农机户的合法权益,也就难于进一步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4、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的基础设施薄弱,难于发挥政府实验室的功能 我省农机试验鉴定站是我省唯一的农机试验鉴定的单位,也是一个公益性的部门,虽已有五十年的历史,可是现状与我省是农机大省、工业大省,引进外资有成效的大省、科技大省很不适应。农业机械实验鉴定站的基础设施及人员难以履行政府实验室所担负的职责。 5、尚未建全合理农机装备更新报废及淘汰技术含量低的装备制度 国家对一些大型农机装备更新报废早有技术标准,如拖拉机,并且对更新报废的拖拉机也有补贴制度,可我省在这方面工作比较迟缓。不少农机装备已超期服役、有的已不具备原有的功能,消耗能源大,排放污染严重超标,这对粮食安全、环境及土地造成严重污染。可是由于我省尚没有制定除拖拉机外的其它农机装备的更新报废标准、该淘汰的没有淘汰,政府在设立更新报废农机装备的补助基金制度、但至今没有完善与健全。因此,使得更新报废农机装备及淘汰技术含量低的装备难于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二、促进农机化持续发展的建议 1、健全与完善农机化的法制体系建设。 健全支持和保护农机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形成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体,地方法规为补充的农机化法制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购机补贴、信贷税收优惠、农机保险、机耕道建设等支持政策;建议政府在完善管理部门职能前提的同时,在保护农户及企业的合法利益前提,应该增加对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作业质量、安全监理等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能。 2、加强农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政府要真正承担起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职能,要加强我省农机行业标准体系、农机试验鉴定体系、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产品质量、农机作业质量、投诉监管体系和农机安全监理体系的建设,保障农机使用安全和农机化合法权益、净化农机市场。 3、完善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 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巩固与开拓跨区作业社会化服务的成果,提高农机的利用率。完善与有效整合资源、加强农机化信息网络平台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农机化服务网络化,建成全方位的互联互通农机化信息网络平台,以实现资源共享和服务,不断开发农机化信息网络平台服务新功能,加强对农机化资源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以信息化带动农机化发展。 4、加强农机科研与农机试验鉴定创新能力建设 建议围绕服务"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战略,加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研究与开发,着力解决农机化科研创新滞后、技术供给不足等问题,并逐步减少和淘汰不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机装备。 5、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建议按照省经贸委及省农机局联合下文关于对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上目录的规定进行对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管理,凡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机子应不予上农用牌照,对于在外省已上农用牌照的而在我省境内从事运输作业凡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机型应与公安部门联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对小型农用电动,安全监理部门应与公安部门协调加强管理,实行上农用牌照,决不能放任自流。 6、积极抓好培训、推广工作 管理部门应做好"机子未到,培训先行"的原则,采用与生产企业联合举办培训、讲座形式。加强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建设,以农业示范基地为依托,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公益性的农机化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培训服务。 7、扶持农机工业的发展 政府应采取扶持我省民族农机工业发展的政策、发挥我省农机工业大省的优势,以形成具有特色和知名品牌的农机装备集中地。鼓励我省农机企业着眼于前沿领域,积极扩大开放,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对农机工业应实行优惠税收及贷款政策,以促进我省农机装备制造业的持续发展。 8、实施农机化四大工程,推进农机化的持续发展 农业现代化成为影响全局发展的重要方针,而农机化是农业现代化主要内容与重要标志。因此,实施农机化四大工程;粮食产业机械化工程、特色农产品机械化工程、保护性耕作机械化工程、节能减排型农机化技术工程等项目,是推进农机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9、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扶持力度,是保障农机化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机化投入力度,逐步形成以国家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系,建立长效的财政扶持发展机制,并建立健全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省、市、县要在逐年提高农机化投入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考核制度。要着力提高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率,增加农机装备更新报废的专项资金,以加快推进农机装备更新换代。建立鼓励和奖励政策,特别对秸杆综合利用和未焚烧的秸杆的农户给予奖励性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