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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近年来,我省城市私家车增长迅速,不少城市原有的"停车场"无法满足停车需要,到处可见设在路边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上的临时路边停车场。虽然这些停车场解决了部分地区停车难的矛盾,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违规设置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按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停车场的设置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批、物价部门核准、工商部门注册后方能投入运营。并由市交警支队统一集中进行管理,出具印有地税监制章和盖有所在停车场专用章的定额发票。而目前临时路边停车场相当部分是没有经过审批的由街道自己设置的,甚至还有些是个人在无证占道经营。 二是严重影响了城市交通。"路边停车场"在方便了开车者的同时,违背了道路基本的功能,特别是无证占道经营的路边停车场,非法占用"盲道"和"非机动车道",使本身不合理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合法化",造成一些城市个别路段经常性塞车。 三是"乱收费"和"只收钱不看管"现象比较突出。一些非法牟利者随便占道经营停车场,非法收费并出具无效票据和假票据,对停车点安全管理却视而不见,停泊车辆丢失、刮碰等情况屡屡出现,造成市民对政府管理缺失的误解。一些停车场聘用的收费人员素质不高,对一些不索取发票的车主只收取部分停车费用,其余进入个人腰包。 四是易诱发某些部门的腐败现象。经过审批的"路边停车场"一般采用对外承租方式运行。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只要上交定额月租金,超出部分为个人所有。很多人利用各种关系网承租路边临时停车场,而主管部门的这笔收入缺乏有效的监督,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为此,我们建议: 一、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一是要确保道路通行功能正常。通行是城市道路的主要目的。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路上设置的停车场应一律取缔。限制占用道路设置路内停车场,严禁占用人行道、盲道和在有井盖、消防设施的路面上设置停车泊位,着力发展建设公共的路外停车场,逐步减少马路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矛盾。二是充分发挥地下停车场和专业停车场已有设施的使用潜力。对其停车设施从税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优惠政策,降低收费以吸引车主,同时加大对路边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此外,要尽可能提高每个停车泊位的周转率,有条件的平面停车场要改建成立体停车场。 二、建立"公益型"路边停车场。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按照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情况,分时间和地段,在条件许可的道路,建立"公益型"路边停车场,并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差别定价,把各种拥挤和环境成本计入马路停车成本。 三、监制统一的停车专用发票。由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停车专用发票,统一管理,所收费用纳入各地财政范畴,实施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平衡制度,为建设大型合理的专业停车场储备资金。对停车场收费人员加强管理,一律持照上岗,并定期组织抽查。 四、加强城市停车诱导信息设计。可印制专门的停车手册、地图或停车指南,在进入城区的高速公路出口处免费发放给外地车辆,避免车辆因找不到停车场而盲目绕行或违章停车。在允许停车的路段设置醒目的交通标志牌,标明是否允许停车、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