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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一、案由 1.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教育的思路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改变以往的职业培训只是针对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开展的工作;还要开展对大量的新增劳动力职业培训,这批新增劳动力应该包括适龄的未经任何职业培训的(如初高中毕业生)、虽然接受了学历教育但未能获得岗位职业技能(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人员。 简言之,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压力。机遇是能获得前所未有的社会发展环境;压力是因为在过去没有给职业培训以足够的重视而遗留下来的机构少、资源短缺、培训的重要性得不到认可等历史问题。 作为经济发达的江苏省,每年不仅要为本省提供百万计的就业岗位,来消化下岗转岗人员,因为城市建设、工业化而失地的农民,因为生产力提高而剩余的农村劳动力,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还要为外省大量涌入的务工人员提供各种各样的就业岗位。这批新增的就业人员由于种种原因在上岗前并未获得相应的岗位技能资格。所以我省的职业培训工作要解决的是面广量大的现实状况。 2.我省的职业培训正面临尴尬的处境。 所谓职业培训是按职业或劳动岗位对劳动者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是非学历性教育。职业教育培训的形式多种多样,在我国目前主要有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及其他职业性培训。 因为职业培训进行的是上岗前的培训,具有其他教育机构所无法比拟的"到站式"培训优势,周期更短、针对性更强、见效更快、形式更活的特点,更受用人单位(主要是企业)的欢迎,具有更为广阔的前景。 但同时也正因为它的非学历性教育的特点,所以在国民的心目中其地位是远比不上学历教育的,当然这种状况在近年有所好转。多少年来国人选择教育层次的顺序是先本科后专科最后才是中专等。这些年的普通高考的极限扩招和千军万马去挤高考这根独木桥,高考的越来越升温正说明了这一点。 而培训机构在国人的眼中是杂牌军,是不得已的选择。这种状况很难说是政策导向了民意,还是民意影响了政策。职业培训机构无论是数量、设备、场地,还是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是不高的,更排在各种教育的后面。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培训机构面临着生源少而且不稳定的局面。 职业培训工作上的这种矛盾很难适应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 3.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教育培训作为一支重要的资源和力量,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其现状极需要改变。 职业教育培训的地位虽然低了一些,但正越来越引起人们重视。人们不再象以往那样拒绝、排斥职业培训,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认识到它的重要性,这些年的考证热说明了人们对职业培训的看法的改变。再加上国家推行就业准入制度,由政府职能门主办的"正规"的职业培训机构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这种正规的职业培训机构上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一是机构的数量少,二是培训的内容和专业设置更多的存在着重复、"偏热"、相对滞后的特点。 相反,更多的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在办学方向上、培训内容上更灵活、适应性更强,正弥补着"官办"培训机构的不足。同时也因为其办学的规模小、基础差、在地位上得不到承认,资金和政策上得不到支持,又使得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它们的发展。制约了我省的职业培训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解决办法 1.全面、深刻贯彻认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中关于开展职业培训制度和加强就业培训的指示。改变我们对职业培训的惯性思维,切实做到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就业培训,拓宽我们的工作思路。实现创业富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多渠道增加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2.大力扶持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地位。 现在整个大的职业教育环境是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大力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场地的建设,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培训机会,例如已经实行中职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等。 但必须认识到仅依靠职业学校和政府职能部门主办的培训机构这个有限的培训渠道是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的。 目前中国的就业培训渠道主要是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这种模式下对于国家规定实行的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确实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矿山安全检查、爆破工作岗位、锅炉安全操作等。但由于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滞后性使得职业培训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出现了企业不按国家规定,不按规范招收工人的现实。 因此社会力量举办的培训机构不仅是一种国家培训力量的补充,其本身也是一种很好的尝试模式。 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一要在地位上予以承认,二要承认培训形式的多样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既有大量的现代生产所需的技术工种,如车工,铆工、钳工等;也有很多主要以师徒传授这种形式的、带有传统"作坊"色彩的工种。如缝纫工就既有服装学校正式培训的学员,也有缝纫店里学出来的"土裁缝"。两相比较,对于那些没有机会上职业学校的初中生来说,也许进缝纫店所学的技术也并不比服装学校里教出来的学生差,但花费上却少了许多。像这样的民间"作坊"里的工种,还有电焊工、家电维修工、汽车维修工、厨师、木工等,在并不违法情况下,政府职能部门不妨大方地予以承认。让他们经过一定时期的培训、操作实践,允许他们参加国家正规的等级技能考核,只要达到规定标准,在等级认证上,和"官方"主办的培训机构出来的学员考证一视同仁。 政府办职业培训有规模的优势,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有个体的、小型的、分散的、市场反应快、办学方式灵活多样的优势。这两种培训模式具有互补的功效,决不是互相排斥的。 3.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可以有效地减轻政府的压力。在目前情况下至少可以解决不少的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政府应对这些民间培训机构予以政策上的扶持、引导,可以为他们提供信息,为他们解决生源问题而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向失地农民、下岗工人、无业居民,未升入高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未上高中、职校的初中毕业生,宣传先培训再就业的优越性。有效地分散政府部门职业培训的压力,让民间的职业培训也承担起他们能承担的责任来。这样既可以使这些社会力量主办的培训机构有更多的生源也能使企业用工职业技能的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