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现代服务业更快更好的发展,根据江苏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精神,省物价局于2005年拟发了《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通知》,《关于工商业水电气价格实行并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就促进企业发展出台了放宽价格管理、放开适宜市场竟争的服务项目价格、取消差别价格、服务业动力用电价格按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执行、服务业照明用电价格逐步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并轨等一系列价格扶持政策,这一政策无疑是对服务业企业健康发展的强力推进剂,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江苏的重要战略决策。该政策下发至今已有两年,本市大多数服务业企业尚未得到切实的实惠,无形中继续加大企业运营成本,无法体现省政府关于利用价格杠杆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随着繁荣市场建设,美化城市环境工作的不断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城市建设的发展对服务业的经营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大部分高、中档规模的服务业都响应政府号召,在商场的建筑物上安放了大量的霓虹灯,同时为了城市亮化工程,支持城市形象建设,大量的霓虹灯要延长到晚上十点以后方可关毕,有的甚至通宵达旦。企业为了改善服务业的购物环境、美化商品陈列,为消费者创造舒适的消费场所,在商场安装中央空调,和大量的灯光照明,两项措施用电消耗量极大。用电成本占企业运营成本的 10 %,导致企业的日常运营成本加大,加重企业负担。 服务业的发展带动了市场繁荣,解决了大批下岗再就业人员,为社会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亚于工业企业。而目前实行的服务业照明用电价格虽然取消了商业照明类价格改为非居民用电价格,实际上价格本身没有变化,仍然远远高于工业用电价格。这种现状与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建设现代服务业精神相差甚远,又严重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 建议南京市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尽快落实此项政策,将服务业用电价格与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减轻企业负担,使服务业企业能够轻装前进,不断壮大发展,为南京市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