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乃历史悠久的文化大省,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具有丰富的传统民间工艺,如"四大名绣"之一的苏州刺绣、"紫艺奇葩"宜兴紫砂壶、"前年传承"扬州玉雕等一系列传统工艺精品。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省传统民间工艺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现就进一步保护及开发具有江苏区域特色的民间工艺资源,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专门机构或专业协会,配备传统民间工艺文化资源保护专职人员。民间工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和科学性很强,需要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规范,为此,我省应尽快建立业务素质好,年龄和专业结构合理的专业队伍、专门机构或专业协会,培养一批专业知识丰富,热爱这一事业的保护工作者。只有奠定并夯实了传统民间工艺资源在当代生存的现实基础,维护好文化多样性的生态环境,才能为将来的发展和利用拓展更大空间。 2、落实传统民间工艺保护经费,对个体、民营的民间工艺品生产企业给予政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鼓励民间艺人扩大再生产,鼓励民间艺人勇于为恢复失传产品、抢救濒危产品出力。改善现有传统民间艺人的工作条件和社会地位,鼓励年青一代继承。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大对传统民间工艺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可设立保护工作专项资金。同时,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为社会各界,热心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团体、企业和个人创造条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性投入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理论指导、专业咨询和科学论证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广泛鼓励吸纳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优秀青年继承。 3、建立传统民间工艺作坊群及展销基地,研究、评估并完善传统民间工艺技艺。有必要在民间工艺较集中的地区,如:苏州,宜兴,扬州等地,选择适宜地点建立民间工艺集中作坊群及展销基地。此区域应有别于博物馆,不以收藏为主旨,而以向社会展示实物和提供产品为目标,借以形成民间工艺品市场,增大民间工艺品的生产总量和对外展示、演示的一个"窗口",集中提升传统民间工艺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专家、学者前来研究、评估、完善传统技艺,吸纳传统工艺爱好者集中学习工作,有利于技艺的进一步传承,更快地培养出具有江苏地方特色的国家级工艺大师。同时在旅游名胜区开辟"传统民间文化"旅游线路,丰富周边文化旅游景点。 4、设立传统民间工艺文化节,开展国宝级珍品新闻发布等,展示江苏民间文化精华,发动群众传播,这对于提升传统民间文化品位和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以及提高国人继承传统及保护传统民间工艺资源的意识等方面都有很大作用,同时对传统民间工艺的健康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意义! 传统民间工艺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很难保存,需要特定区域内人群的呵护和参与,具有地方特色文化,需要政府倡导与弘扬。开展保护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并且需要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心和共同参与,切实做好保护和流传工作,把传统民间工艺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