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农业是世界农业发展的一种趋势和方向,是集高效、生态、健康于一体的朝阳产业,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对提升全省的农业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宝应县有机农业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近几年有了长足发展。全县已陆续建成有机食品基地36个,面积5.8万亩,形成运西有机稻米、有机蟹、有机猪,中部有机鹅、有机猪、有机蔬菜和东荡有机藕三大有机产业规模化基地,共12个有机产业园区。创建有机食品品牌12个,涵盖稻米、蔬菜、水产、畜禽、瓜果5大类12个品种。"宝应湖"牌有机大闸蟹被评为"中国十大名蟹"之一,宝应荷藕(莲藕)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005年8月,宝应湖有机农业开发区被批准为省级有机农业开发区;2006年,宝应被国家命名为"全国有机食品基地示范县"; 2006年10月,被批准为海峡两岸(扬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宝应有机农业核心区。2007年,省级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国有机产品交易中心相继落户,进一步推动了宝应有机产业的加速发展。 但是,有机农业发展投入大、风险高、生产周期长,是集劳动密集、技术密集、资金密集为一体的集约农业。尤其在发展初期更需要政府在财政上支持,政策上推动。这方面宝应县人民政府虽然尽了很大努力,但由于受自身财力限制,投入与需求相比差距很大,急需省级人民政府给予多方面的支持。 1、加大对宝应县有机农业园区的基础设施投入的扶持。宝应湖有机农业开发区是宝应县有机农业发展的核心区域,该区域规划总面积15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6万亩,场圃0.5万亩,水面10万亩。把这一区域发展好、配套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建议:一是在国资项目的分配上要向该园区倾斜,农业综合开发、国家级土地整治项目、国家级优质粮基地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道路、桥梁、涵闸建设项目要优先予以重点考虑。二是省级农业发展基金、土地复垦资金等省级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扶持宝应的有机农业园区建设。经过几年努力,真正把宝应湖有机农业园区打造成"生态优良、产品优质、风光优美"的江苏生态绿谷。 2、加大对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扶持。有机农业需要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加快土地流转,但由于近几年种粮效益上升,导致土地流转成本升高。建议省级补助在原有的基础上(省补80元/亩)适当增加,同时市、县财政能给予流转地块每亩100元左右的补贴。 3、加大对土地转化期经营单位的扶持。有机农业对土壤要求较高,一般需要3年转化期,在转化期无任何收益,这也是制约有机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议制定相关政策和扶持措施,对经营者作适当补偿,以进一步调动发展有机产业的积极性。 4、加大对有机产业的科技扶持。有机产业在省、市还刚刚起步,育种、栽培、病虫防治、加工等技术还不成熟,更没有形成标准化生产。建议省、市、县农业科技和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这一方面的投入,明确专门班子、专门人员从事这一方面的研究,加强对有机产业的生产、加工环节的技术指导,尽快建立标准化生产体系。同时,国家和省农业三项工程中的科技项目应给予适当的倾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