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实施自愿婚检制度以来,由于群众的自觉婚检意识淡薄,婚检的人数不断下降。从几年来相关数字增长的比例看,由于许多在婚检时就能发现的与生育有关的疾病没能发现,婚检率降低与新生儿缺陷率上升之间,是有关联的。婚检是保证新生儿低缺陷率的第一道屏障,是提高人口素质的第一关。从全国、世界生育上出现缺陷来看,有些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通过婚检给予忠告,采取治疗措施是不至于带来缺陷麻烦的。实际上,每年婚检疾病检出率均占参检人群的10%左右,在这10%左右的人群中有1%-2%的人群不宜或须暂缓结婚。目前,开展免费婚检已得到普遍重视,青岛、上海、深圳、杭州、苏州、无锡、福建、湖北等许多省市,开始将免费婚检纳入公共卫生体系,黑龙江省甚至恢复强制婚检制度,我市的高邮、宝应两地也进行了探索,总的效果是令人满意的。 我们认为,将免费婚检纳入公共卫生体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人口质量是关系到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大事,在婚检非强制性的实施过程中,政府一方面要尊重人们的自主选择,但另一方面必须要从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范畴,无偿提供婚检。在这个过程中,受益对象不仅仅是个人及家庭,而是整个社会。因为不进行婚检所带来的恶果并非是由一个家庭和母亲在承担责任,而是最终是全社会承担责任。只有纳入公共卫生范畴,在非强制的前提下实行免费婚检,才能做到既尊重人权,又真正体现政府的服务职能。婚检不单纯是个人的事情,它是一项公共卫生工作,将免费婚检纳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这实际上是政府花钱为群众买健康,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举措。同时,免费婚检的成本并不高,每对婚检成本约为120元,而一个残疾儿社会、家庭承担的负担却是相当巨大的。 建议: 1、婚检应列入政府公共卫生工程体系,把免费婚检作为鼓励性政策,迅速在全省推行,并纳入今后的财政预算。 2、实行的婚姻登记"一站式"或"一门式"服务,即卫生的婚检部门和民政的婚姻登记部门合署办公,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婚姻登记前进行适当的婚检宣传,引导准新人积极参与婚检。卫生部门则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避免准新人多走路多花钱。 3、婚检的内容应与一般体检相区别,体现其独特性,应包括:主要遗传性疾病的检查(DNA),主要传染性疾病的检查和性病的检查,生殖器官的检查等等,同时进行婚前卫生指导,并建立专门档案,对目标人群,提供跟踪服务。 4、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婚检认识的宣传,比如,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的大型宣传活动等,使大家充分认识婚检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对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使市民了解和认识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全社会动员起来,使当事人明白婚检是对夫妻双方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后代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民族负责,是每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是维护家庭和民族健康的需要,是减少国家未来社会负担的需要,也是提高我国未来人口素质的需要。同时,将婚姻家庭方面的知识宣传前移到中学、大学去,使青年人较早较好的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了解与婚姻家庭有关的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将来建立幸福的小家庭、保证社会大家庭的和谐做好早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