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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江苏是我国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在全国也名列前茅。目前在我国广泛推行的医疗从业人员执业准入制度对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现实中也存在一些"盲区",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作为在医疗行业中临床医学检验人员的执业准入制度在我省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直接从事临床医疗一线的人员中,这是目前唯一没有执业许可证书的一群了。 临床医学检验人员执业制度的缺乏已经带来一些问题,如任何人都可以出具临床检验报告,一些没有经过临床医学检验岗前培训的医务人员和医疗器械技术员也可以出具临床检验诊断报告,这些报告由于没有通过临床检验专业质量管理部门(临床检验中心)的质量控制,出具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存在很大问题,对临床诊断及患者生命安全带来威胁。我省虽然有关于临床检验收费项目统一归口由检验科做的行业规定,但由于缺乏法规层面上的支持,加之医院等级评审中对临床重点科室的研究室的要求,各地实际存在各小实验室、研究室照样出具检验报告并收费的现象,在基层卫生院(医院)由临床医生、护士兼职做检验并出具报告的现象更普遍存在,有一些不良医务人员可能利用这样的制度漏洞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人为制造疾病,施行治疗骗取钱财。如果我们制定了临床医学检验人员的执业准入制度,让临床检验报告只能由持临床检验执业证书的人出具,以上这些问题就会在法规层面上得到解决。没有临床医学检验执业证书的医师(他们持有的执业医师证书)或其它人员(也许有其它的专业技术证书)出具临床医学检验报告就是非法,当然由此带来的诊断、治疗也就有问题了。除非临床医师经过培训并考核通过拿到临床医学检验执业证书,不然只能做临床研究性检验,而不能出具检验报告并成为病历中的一部分,收费(当然属于巧立名目)也就没有了依据,检验项目的归口管理就容易了。 目前我国已有省、地区执行临床医学检验人员准入制度,及时出台这样的制度必将对我省的临床医学检验的进一步规范,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