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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科技奖励工作,在每年的国家科技奖励大会上,党和国家领导人都要亲自为获奖者颁奖。江苏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科技奖励工作,每年也要隆重召开全省科技奖励大会。 我省拥有全国最多的高等院校,拥有许多具有一流水平的国家级科研院所、中央直属企业,以及大量的省部级科研机构和具有强劲发展势头的高新技术企业,等等。每年都产生一大批高水平科研成果,以前每年仅通过省科技厅鉴定的成果就超过1000项。 但是,从目前我省科技奖励的数量和等级来看,与我省科技、经济教育大省乃至强省的地位远远不相适应。奖励种类单一,只有一个科技进步奖;奖励数量明确偏少,一等奖10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120项,总数180项。使得不少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得不到应的尊重和体现,并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我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学科建设和学位点申报(因为科技奖励是一项十分重要和关键的指标),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对科技人员健康成长和发展也有影响。 据我们初步了解,均以2007年为例,吉林省一等奖为23项;河北省共申报585项,授奖275项,占47%;新疆在总授奖的108项中,一等奖8项,占7.4%;安徽省年授奖数也在200余项,但其2005年通过科技厅鉴定的成果不足300项;……。然而,这些省、区的经济、科技、教育等实力与江苏是无法相比的。但是,由于我省的奖励成果(尤其是高等级奖励成果)少,导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国家级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等的建设等均受到明显影响,制约了进一步发展。 为此,我们建议: (1)江苏省应设立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个奖励类别。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获奖数量和级别根据当年的申报情况、水平高低酌情确定。 (3)2007年实行限报制以后,我省科技进步奖的申报总量仍达到750项左右(以前接近1000项),若按33.3%~40%的获奖率来看,建议授奖总数为250~3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每年国家奖励办给江苏省推荐国家奖的名额为14项),二等奖60~80项,三等奖170~200项。 (4)上述奖励制度改革,完全符合省委、省政府"科教兴省"的决策,必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省的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对建设全面小康的新江苏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