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地处苏皖交界处的丘陵山区,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发展滞后,农村贫困人口较多,是南京市重点帮促的乡镇。清朝光绪年间建立的清真寺成为周边穆斯林群众活动场所,2000年2月省政府批准该镇享受民族乡待遇(苏政发[2000]39号文),该镇也是革命老区,1942年淮南行署副主任汪道涵受淮南行署指示,建立竹镇市抗日民主政府,刘少奇、方毅、吴学谦、罗炳辉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此战斗过,特别是罗炳辉在竹镇指挥的老古墩战斗打破了"皇军不可战胜"的神话而载入新四军战史和淮南战史,竹镇镇一大批优秀儿女为民族解放事业献出了生命,北有马本斋,南有李叔度的回民支队就建立在竹镇。至今烈士陵墓和四进58间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保存完好,是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89年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江渭清视察竹镇市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时题写了"竹镇市抗日民主政府旧址",1994年、1995年,方毅、吴学谦等中央领导人分别再回抗日市政府旧址参观视察,并凭吊了烈士陵墓,对有"小上海"之称的竹镇老区经济发展缓慢,城镇建设落后状况感慨万千,方毅首长除题写"竹镇市",还挥毫写下了"发扬革命传统,振兴老区经济"。竹镇也是一个生态环保镇,森林资源丰富,原生态保存完好,是南京市的7大生态源区之一。竹镇空气清新,优于《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一级标准,是江苏省空气质量标准对照区,这里的农民守着清山秀水却过着贫困的日子。竹镇良好的生态资源为我省的生态环境平衡、重化工企业生产所需要的生态资源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竹镇的森林每年可吸收约1830万吨二氧化碳、可释放约1580吨的氧气,按照目前国际上生态效益通过的计算方法,竹镇每年的生态效益约50亿元,可竹镇却从来没有因为生态资源保护被限制开发建设而从江苏省的经济发展成果中直接获得效益补偿。2007年8月2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了《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家环保总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抓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首次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发布指导性文件。国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重点领域选择具有一定条件和基础的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补偿试点工作。 建议省环保厅根据国务院《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苏发[2005]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从关心老区建设、支持民族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出发,立项扶持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的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