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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的设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但仍然远元宵 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据不完全统计,就南京市各宗教的信教群众约有40余万人,每年仍按4%的比例上升,如目前南京市主城区有基督教信徒3万余人,但教堂只有3座,不仅难以满足信待过宗教生活的需要,而且布局也不尽合理。这种状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于解放后宗教活动场所逐步萎缩甚至遭到破坏引起的。解放后,南京市宗教房产基本交由市房产部门代管。文革后,南京市逐步将解放后由房产部门代管的房产分三次还给宗教系统。但这些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年代久远,加之长时间无人维修,受到的破坏很大。此外,文革后由于城市建设的需要,大批的宗教房产遭到拆迁,几乎没有得到补偿,从而造成了宗教活动场所设施的严重整后。 自2000年以后,南京市各宗教团体的自养能力逐步提高,信教群众的收入也不断增长,这都为逐步恢复寺观教堂建设带来了可能。因此,近年来南京市的宗教活动场所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如毗卢寺新建了万佛楼,栖霞寺新建了佛学院、钟鼓楼,灵谷寺进行了整体改造,伊斯兰教扩建了草桥清真寺,基督教的圣训堂、道圣堂、高楼门堂也在进行开工准备。这些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不仅逐步满足了国内信徒过宗教生活的需要,也兼顾了境外投资者和留学人员以及外来流动人员过宗教生活的需要,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各宗教团体及信教群众也感觉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 但是,各宗教团体在项目建设中所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主要表现在:自文革后恢复建设的宗教活动场所、院校,从未收过各项规费。但根据宁政发(2003)104号文精神,凡在南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均应当按照《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配套费,宗教项目并没有列入可以免缴配套费的项目范围。因此,各宗教活动场所在建设之初,都由市民宗局向市政府申请规费减免,并通过市政府办文单与各建设主管部门联系减免事宜。由于市政府分管城建领导的人员更迭,加之牵涉单位较多,这种减免方式往往拖延了工程的进展,也使得示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而如果未能申请到规费减免,这对于主要靠自养的各宗教团体来说,又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 实际上,南京市的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主要是为了满足信徒过宗教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为了盈利。如物价部门多次要求鸡鸣寺上涨门票价格,但鸡鸣寺的门票仍然保持在5元,灵谷寺的门票仅2元,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道教的活动场所则完全信徒免费开放。各宗教团体进行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时,主要依靠信徒的募捐筹措建设资金。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挥宗教在促进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并考虑到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国际性,为此,建议对宗教活动场所、院校的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人防设施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图费及质量跟踪费等配套费用免收,并明示列入可以免缴配套费的项目范围,从而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加快改善宗教活动场所条件,提高宗教团体扩建活动场所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