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以来,中共中央非常重视三农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如减免了农业税,对种粮实行补贴等,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但也应该看到我省农村经济基础还很薄弱, "三农"工作面临问题还多,其中之一就是农村老年人问题,尤其是是苏北几市这个问题相当突出,由于他们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又因家庭生活负担重,难以很好赡养老人,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生活相当困苦,生病不能得到及时医治,有些老人因得不到好的照顾,与子女产生矛盾,精神上非常苦闷,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 针对此,建议对农村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给予一定的补贴,每人每年补贴300-400元。根据我省的财力和农村实际情况,可将年龄定在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大约500万人左右(不一定非常准确)。在我省目前财力条件下,这是可能的。 一、主要理由 1."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对农村老人实行一定的补贴,既能更好体现"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也体现了党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意义深远。 2.能正确引导人们的价值观,对老人关心和爱护,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目前在中国存在重少轻老现象,从国家层面实行这一政策,有利于引导人们正确的价值观。 3.我省七十岁以上老人,经历了建国初期、文革、改革开放等三个重要历史时期,在他(她)们年轻力壮时,正是我国经济高积累低浪费时期,社会没有对他(她)们给予较高的经济回报,在近期的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由于他们已进入晚年,失去了经济再分配时机。老年农民没有像城市人一样享受养老金政策,安享晚年,责任不全在他们,国家必须承担一部分责任和义务。正是由于这一代人的奉献,为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才有今天的高速发展,因此对他(她)们实行一定的补贴,能充分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4.我省有些地区目前正在试行养老保险制度,但这种制度仅是对有劳动能力的群体而言,而对已经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很难惠及他们。现在实施的对一部分特困户实施一点救济,仅是微量的,不是普惠制的,还需对大量生活在贫困线边缘的老年人给予关注。 5.对农村老人实行一定的补贴,更能减少农民的负担。目前我国实行的减免农业税、对种粮、养殖给予一定的补贴,目的之一是降低农民负担,而老人问题也是农民的一项沉重负担,对农村老人实行一定的补贴,可有效降低农民的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同时赢得农民对党的政策的拥护。 二、可行性 1.这种补贴是动态的,随着我国养老保险政策的逐步到位,若干年后即可取消,并不是一项长期负担。 2. 现有财力是可能的。因为补贴是有一定年龄限制的,可选取70岁以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这部分,我省现有此年龄段以上老人大约500多万人,根据不同地区,每人每年补贴300-400元即可(本人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看到很多农村老人将几十元钱都看得很重很重,实在可怜),全部由省财政负担不过15-20亿,对江苏省这样经济比较好的省份,财政收入完全是有能力担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