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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近一年来,物价持续上涨,特别是猪肉、食用油和柴油、液化气等价格的上涨更是成为当前老百姓议论较多、较热门的话题。除了工资不涨,其它一切似乎都在疯狂上涨。全国cPI在2007年11月份更达到了创历史的高度(6.8%),现在不管在哪里,都能听到关于物价上涨的议论之声。 纵观目前的市场总体趋势,导致这次物价不断上涨的原因主要有四个:第一,成本推进因素是导致肉、蛋等农副产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第二,需求拉动因素加大了物价的波动,主要表现为货币供给问题和流动性过剩问题;第三,国际商品特别是农产品、原油的供求和价格变化对国内市场的影响;第四,其他因素(如消费结构的变化、预期等)的影响。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当前,老百姓直接密切感受到的是不断上涨的食品价格,除非政府能够控制住食品价格,否则有可能诱发社会动荡,直接危害到社会经济发展。不太遥远的历史早已充分证明放任物价上涨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因此,在当前物价继续呈现较强涨势的形势下,为确保我省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就控制物价上涨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长远之策: 1、狠抓农业及农副业生产,保证粮食、蔬菜和猪肉等农产品的充分供应,这是从根本上解决物价上涨之策。为此,我省应有相对稳定的关于上述产品生产的基地,对这些基地进行价格保护和支持政策,促进其不论是在价涨还是在价跌时,都能正常获利,调动其从事生产的积极性。 2、构建价格预测预警制度体系。除搞好主要副食品日报和专报外,要进一步扩大监测的品种和范围,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工业生产资料、建材和部分日常生活用品纳入监测的范围,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及时性和预见性。同时,监测、预警要前移,关注相关产品(尤其是农产品)的生产状况,以心中有数,早作准备。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全省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 4、完善价格调节机制制度建设。建立物价上涨幅度与居民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制度机制,保证物价上涨幅度不高于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幅度,真正让富民落到实处。 5、构建省级相关产品(主要是农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制度体系,增强省级政府干预、平抑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从根本上缓解“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沉重压力。 二、应急之策: l、落实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物价控制的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物价工作。要组织各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把控制物价的责任落到实处。对放任物价上涨、不作为的地方领导要严厉处分。 2、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城市公交、污水处理费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制定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最高零售限价方案,明确价格预期。 3、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制度,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 4、集中部分财力,专项用于对受价格上涨影响较大的低收入群体和弱势行业实施价格补贴和相关调控措施,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过快上涨时,向其发放价格补贴,确保中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超过警戒水平时,各级政府应及时启动联动机制;重点关注低保家庭、企业内退和退休时间较早的人员、在校大中专生三类人群。特别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定点直供(部分恢复如以前使用过的油票、肉票、煤气票等票证,向低收入家庭发放票证,政府根据票证直接供给相关低价商品)、适当补贴等措施,保证他们正常、稳定的生活。 5、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大市场价格巡查的力度,特别是节假日要加大对生活必需品、农贸市场、旅游区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虚构原价、谎称降价进行价格欺诈等行为,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备案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和重点企业的宣传教育,督促其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律其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6、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及时发布价格政策信息和市场价格信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价格监督和导向作用,做到有报必查、随报随查。政府还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每日公布肉、蛋及主要品种蔬菜批发价,做好预警预报,透明信息,监测价格。通过舆论,引导群众理性消费,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