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工在苏南城市均已超过年百万人次。农民工为江苏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他们的所得在弱势群体收入档次中。本提案仅就改革我省中介职业介绍机构,以增加农民工收入问题谈点建议。 一、农民工通过某些职业介绍中介机构求职的损失。 农民工的损失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农民工进城后找工作碰着的几乎多是称之为"小中介"的职业介绍所,然后是付钱,原来几十元,现在通常要付100~300元,然后由"小中介""转卖"给"大中介"("大中介"指有实际工作单位可推荐的中介职业介绍所,许多还表现为劳务公司的形式,这是农民工给起的名字),笔者分别调查了三十几名农民工,想了解为什么一定要找"小中介",得到的比较一致的回答是:刚进市里,看见能推荐工作的都是"小中介",不付钱,不付钱都是不行的;来年再来市里,我们直接去找"大中介",大中介也不省钱,人家不是不理我们,要我们找"小中介"转,就是一样价钱的收费。农民工对收费多数气不顺。这种情况如果按苏南城市上百万次劳务工算的话,一个城市每年至少有上亿资金从农民工口袋里流到那些"小中介"、"大中介"钱包里。 农民工的另一类损失是调查中的农民工大多自己不知道的劳务公司的费用。现在的劳务公司通常是中介公司增加的招牌。具了解,许多劳务公司确实称不收农民工一分钱,还办理公积金、保险,但条件是这些农民工必须是由劳务公司派到用人单位去的,实际上使农民工成了劳务中介公司的下蛋金鸡了。因为现在劳务公司所有支付给农民工的费用,包括工资、公积金、保险都是用人单位指定支付的,是透明的。农民工不知道的是这些劳务公司向用人单位收取的手续费,一般每人每月50元~80元不等。苏南一般一家用农民工1000人左右的大型企业,中介劳务公司即可从中每月收入50万元以上,而他们的责任只是雇个人办理手续而已,这对农民工不公平。 二、改革中介管理,以增加农民工收入的建议 一是规范农民工职业介绍收费标准,严管加价或变相加价,严管二道贩子。畅通农民工的投诉渠道。 二是出台政策,明确要求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人才市场,为农民工的职业介绍服务,规定大型人才市场为农民工服务的最低百分比,规定人才市场为农民工服务的公益性质。 三是提倡社会各界办一些公益服务性的农民工职业介绍信息点,和人才市场的公益服务连成网。 四是以法规和其它政务措施鼓励用人单位直接录用农民工。严格限制那些输出农民工为主业的劳务中介公司,这种劳务公司不但拿走了应属农民工的那部分收入,更使农民工处于边缘化的"三不管"状态,一旦不良势力侵入,容易出乱子。建议在贯彻新劳动法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用人单位直接录用农民工的鼓励机制,指导帮助用人单位正确录用临时工、季节工,解除用人单位怕辞退农民工引起法律纠纷的后顾之忧。以将实惠最终落实到农民工头上。